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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伏军:央行力推征信管理法规制定和出台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9月12日 02:20 中国证券网-上海证券报

  

征信数据库已“收编”5.8亿自然人 逾1200万家企业

  ⊙本报记者 邹靓

  昨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管理局局长邵伏军在题为“加快征信体系建设,改善社会信用环境”的公开受访中表示,经过14年的努力,我国已经建立了全国统一的企业与个人信用信息数据库,“目前面临的最大难题,是法律的缺失问题”。目前信贷征信管理法规还没有出台,严重影响了征信工作的开展,中国人民银行目前正在积极推动条例制定工作。

  邵伏军指出,目前的征信管理都是按照部门规章来运行,但是有些问题部门规章解决不了,原因在于立法层次还不够高。2005年8月18日,《个人信用信息数据库管理暂行办法》颁布出台。而早在2002年第二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之后,人民银行就联合17个相关部委组成征信工作小组,研究《征信管理条例》草案。

  邵伏军坦言,由于征信管理涉及部门比较多,各方面的意见取得一致并不容易,因各方面原因的影响当时没有能够出台,“但是人民银行一直在积极推动有关法规的制定和出台工作”。他表示,按照前不久国务院办公厅颁布的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要求,各方面的意见和认识越来越趋于一致,征信法规应该会加快制定和出台。

  此外邵伏军提出,除人民银行组织

商业银行建设的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之外,还有一些市场化运作的征信机构。而央行也正对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下一步的发展模式进行研究,“个人和企业使用征信报告应当付费,具体方案正在研究制定”。

  按照国际管理,负面信息一般保存七年,破产记录一般是十年。邵伏军表示,不良记录的存续期问题将在信贷征信管理的有关法规中有所体现。

  截至2007年8月末,共有1200多万家企业录入到企业数据库,有5.8亿自然人进入了个人数据库。邵伏军表示,未来将有更多部门和力量加入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征信体系也将逐步覆盖到全国的农村地区。

  居民可持身份证

  查询个人信用报告

  昨天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管理局局长邵伏军表示,个人可持居民身份证到人民银行各地分支行的征信部门去查询。若发现不是因个人原因造成不良记录,可向人民银行分支行的征信部门反映,或者直接向征信中心反映,也可以直接找报送信息的商业银行反映,要求核查。

  邵伏军指出,负面信息在国外一般保存七年,破产记录一般保存十年,我国目前正在研究、制定信贷征信管理的有关法规,相关规定会在有关条例里面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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