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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完善企业年金配套政策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9月10日 09:22 全景网络-证券时报
劳动保障部有关负责人表示进一步完善企业年金配套政策 证券时报记者 徐 涛 本报讯 劳动保障部养老保险司副司长唐霁松8日表示,虽然我国企业年金制度取得一定进展,但总体看尚处于起步阶段,继续发展需要进一步完善相关配套政策。 唐霁松是在国资委研究中心、劳动保障部社会保障能力建设中心以及中国劳动保障科学研究院联合主办的“2007中国企业年金发展论坛”上作上述表示的。 唐霁松说,“事实上,推动年金规范发展最关键的有两个条件,一是整体经济形势良好,二是国家要有相应的政策支持和扶持。从宏观经济形势方面,我国继续发展年金事业前景看好,而在政策方面,需要继续完善企业年金的相关配套措施。” 他认为,要出台全国统一的企业年金税收优惠政策,支持年金事业的发展;要研究一种标准化的、能够形成规模的、便于中小企业参加的集合企业年金计划,推动中小企业建立年金制度;要细化企业年金领取办法,确保退休人员的生活;要拟定基金监管规则,协调各部门建立基金监管机制,使政府监管有据可依,确保企业年金监管有序发展;要提高企业年金的立法层次,不断完善相关制度。 他同时强调,当前还要加强对企业年金的规范和监管。“企业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的政策和规定,坚持集体协商的民主制度,充分考虑各方面的利益,不能只为少数人建立年金,在缴费比例方面,可以有适当差别,但不能太悬殊,避免形成新的分配不公平,引起企业内部矛盾。” 同时,管理机构要自觉规范运作,坚持诚信原则,依规管理,完善内部机制,提高服务效率,注意良好市场形象。 “政府部门要加强市场监管,监督企业制定年金方案,凡是不制定年金方案或不履行报备程序的,要坚决纠正;要监督对管理机构的监督检查,对违规问题要下发整改通知书进行纠正,直至取消资格;要完善信息披露制度,让公众享有知情权,建立优胜劣汰的监管机制,对违规机构建立亮牌制度。” 唐霁松表示,目前劳动保障部正在开展第二批企业年金管理资格认定工作,要对一些资格进行适当的调整,少量增加一些新的机构,培育一定的专业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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