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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牛不吃草狼不吃肉如何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9月10日 00:38 中国经济周刊

  洪常

  一看题目,可能有人会问,这不是荒唐吗?确实荒唐,大千世界无奇不有,确有类似的荒唐。

  报载:面对猪肉价格猛涨,重庆市商委的领导一拍脑袋想出了一着奇招:动员了11家大型超市151个单店联合实行零利润销售猪肉。说白一点,就像《镜花缘》中有个君子国的臣民一样,做买卖,不要利。可是,现在是社会主义社会的初级阶段,搞的是市场经济。超市是企业,企业是什么?按《词典》解释,企业是以赢利为目的经济组织。企业不是政府部门。像重庆市商委这样的政府部门有财政拨款养着,自然不需要什么利润;而企业要维持自身的运转,包括支付职工的工资福利,固定资产的折旧和大修,银行贷款的利息,都需要经营利润,在此基础上,还要为国家提供税费,为投资者提供投资回报。

  企业也不是什么慈善组织。慈善组织运转的费用,包括工作人员的工资,都来自于社会的损赠。企业虽然也应该积极参加慈善活动,但企业用于慈善活动的经费也是来自自己的经营利润。企业要讲究社会公德,但企业追求合理的经营利润并没有违犯社会公德。企业守法经营,但法律并没有禁止企业取得合法的经营利润。

  企业虽然有时也会让利销售,甚至亏本销售,但这是因市场和种种原因迫不得已的无奈行为,或者是经营的一种策略,而不是政府号召的结果。本质上,企业是必然要追求利润的,要求企业搞零利润销售,如同要求牛不要吃草,狼不要吃肉一样,是违反客观经济规律的。

  经过重庆市商委的动员,11家超市还是很听话,参加了这个零利销肉联盟,据说还是“自愿”。我分析,除了个别企业想借此机会,低价倾销,形成垄断以外,多半并不是“超市们”的自愿行为,而是他们怕得罪商委这位“牧牛人”,要顾及“牧牛人”的“脸子”。但顾了别人的“脸子”,就顾不上自己的“肚子”。“超市们”并没有财政拨款养着,很快就顶不住了。“零利销肉联盟”并没有像重庆市商委要求的那样:“肉价不降,联盟不散”,而是很快土崩瓦解了,成为一出可笑的闹剧。

  重庆市商委的行为使人联想起当年下乡知青的一个笑话:第一次煮大米饭,看到米汤涨起来,就赶紧把锅盖压住,一个人压不住,几个人一齐上。重庆市商委的行为与知青们的做法如出一辙。看到猪肉价格猛涨,不是认真分析其客观原因,采取科学的对策,而是简单从事,胡乱作为。一个直辖市的政府部门,其领导者应该是历经改革开放几十年的沙场老将,为什么还干出这样违反客观经济规律的蠢事。更可笑的是,当“零利销肉联盟”瓦解的时候,重庆市商委还在那里像电影《大话西游》里的唐僧,絮絮叨叨地呼吁“猪肉供求矛盾并未缓解,零利肉行动仍需持续。”他们还以为自己干了一件功德无量的好事,而恰恰相反,他们倡导的是一项违法行为。“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损害其他经营者或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的行为,是现行国家《价格法》所禁止的行为。引导11家超市共同约定,同时开始零利润销肉行动,显然是相互串通,操纵市场猪肉价格的行为。这一行为,导致其它农贸市场的肉贩们只得歇业,显然损害了肉贩们的合法权益。这种价格联盟如果长期坚持下去,形成垄断,必然扰乱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也必然损害消费者的长远利益。

  重庆市商委忙乎了半天,没有收到什么成效,反而给人们留下的是一则笑料。谈笑之余,更应该引起我们深层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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