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支持Flash
新浪财经

广州规定烈属残疾人拍卖物品减征个税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9月06日 01:11 信息时报

  广州市地税出台对个人取得拍卖收入征收个税指引

  近日,广州市地税局出台了《对个人取得拍卖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业务指引》(简称《指引》)。《指引》对拍卖机构受托拍卖私人物品的税收义务,以及残疾、孤老人员、烈属在拍卖活动中可享受的减免税优惠等进行了明确。

  拍卖品按照性质缴个税

  拍卖单位应根据拍卖物品的不同性质,正确适用所得项目扣缴申报个人所得税。纳税人拍卖自创文字作品手稿原件或复印件,以及除土地使用权外的其他无形资产取得的所得,应按照 “特许权使用费用”所得项目适用20%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其中文字作品包括字画和图片,其他无形资产是指专利权、商标权、非专利技术以及其他特许权。

  另外,纳税人拍卖除自创文字作品手稿原件或复印件,以及无形资产(不包括土地使用权)之外的其他财产取得的财产转让所得,应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分别采用据实征收和核定征收两种计征方式征收其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见附表)

  残疾人拍卖减征5成个税

  根据《指引》规定,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因转让自创文字作品手稿原件或复印件,以及除土地使用权外的其他无形资产取得的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可按税法相关规定享受应纳税额减征50%个人所得税的减税优惠,并由拍卖单位按照税务机关减免审批意见扣缴个人所得税。

  纳税人申请减征个人所得税的,应在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书面申请,逾期税务机关不予受理。

  《指引》明确,拍卖单位应建立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备查账簿,真实、完整地记录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情况,并按《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妥善保管备查帐簿10年。

  市地税局表示,将定期核查拍卖单位的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情况,以及现场监督拍卖成交情况。时报记者 李杉 通讯员 张莹 王媛媛

  两种征收方法如何计税?

  据实征收计税公式为:

  应纳税所得额=拍卖成交价-财产原值-合理费用-相关税金及附加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20%

  核定征收计算公式如下:应纳税额=拍卖成交价×征收率。

  《指引》规定,除海外回流文物征收率按2%计算缴纳个税外,其他财产的征收率一律按3%计缴。

发表评论 _COUNT_条
爱问(iAsk.com)
不支持Flash
·城市营销百家谈>> ·城市发现之旅有奖活动 ·企业邮箱换新颜 ·携手新浪共创辉煌
不支持Flash
不支持Flas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