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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民事赔偿悄然解禁内幕交易等将被立案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9月04日 08:00 每日经济新闻
“已经没有禁区了。”最高法院一位法官日前向记者透露,中国各级人民法院在受理证券民事赔偿案件时,范围已经不在仅仅局限于虚假陈述,内幕交易和操纵市场的行为同样可以在法院立案。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奚晓明对证券民事赔偿案件曾做出重要指示。他指出,关于内幕交易和操纵市场案件的审理问题,修订后的证券法进一步明确规定了内幕交易和操纵市场侵权行为的民事责任。因此,对于投资人对侵权行为人提起的相关民事诉讼,有关人民法院应当参照虚假陈述司法解释前置程序的规定来确定案件的受理,并根据关于管辖的规定来确定案件的管辖。
这意味着尘封多年的内幕交易和操纵市场侵权行为的民事索赔也终于解禁。
六年前,2001年9月24日,最高人民法院曾宣布对于股民针对上市公司内幕交易、虚假陈述、操纵市场等行为提起的民事赔偿案件暂不受理。时隔一年多后,最高人民法院于2003年1月15日发布《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该司法解释为证券民事赔偿放开了一个口子,自2003年2月1日起施行。
但关于内幕交易和操纵市场行为,最高法院至今没有出台相关司法解释。
上述最高人民法院法官表示,最高人民法院已经启动有关内幕交易和操纵市场行为的司法解释起草工作。相关司法解释尚未出台,并不妨碍各级法院受理此类案件。 但截至目前,记者尚未获知有内幕交易或操纵市场的案例被法院受理。 《财经》 不支持Fla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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