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循环经济法立法加速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9月03日 16:49 南方日报
循环经济法立法加速 专家称保护生态环境首先是政府的责任 近日,“首届中国生态小康论坛”暨相关考察活动在内蒙古呼和浩特、鄂尔多斯举行。在此次论坛上,来自国家发改委、环保总局、农业部、科技部的有关官员,以及知名专家、NGO组织负责人、为保护生态作出贡献的企业家500余人就当前形势下如何发展循环经济、有效地促进节能减排等话题展开了深入的交流。 与之相关的是,在8月26日召开的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上,《循环经济法》草案首次提交审议。 据全国人大环资委副主任冯之浚介绍,目前国务院及有关部门正在组织制定或修订有关配套法规和标准。 此外,为增强《循环经济法》的可操作性,除了26项配套法规、规章和规划,以及64项已经制定正在实施的相关法规、规章和规划外,还有300多项相关标准列入今明两年的编制计划。 产业重型化格局依然没有改观 出席此次“首届中国生态小康论坛”的国家发改委环境资源综合利用司副司长周长益指出,资源与环境的问题已经越来越成为制约我国“十一五”期间乃至今后更长时期的一个重要瓶颈。在此背景下,如何消解这种经济增长所带来的沉重代价,不仅仅需要更多地宣传“科学发展观”,更需要将这种重大战略思想切实落实到每一项经济活动中。 周长益在强调国家在2006年推出的一系列节能减排措施逐步见到成效的同时又指出:“今年上半年,我们高耗能、高排放的行业增长仍然过快,其中钢铁、有色金属、电力、石油化工、建材等六大高耗能行业的增幅仍在20%以上”,换言之,“我国的产业重型化的格局没有改变,节能减排的形势非常严峻。” 记者在采访时发现,对于周长益司长直言的上述现实难题,与会的其他政府官员和学者都深表认同,在此问题的解决之道上,他们又不约而同地呼吁“要扭转粗放型的经济增长方式,根本的途径是发展循环经济”。 保护生态环境首先是政府的责任 “2006年我国能源消耗总量已达24.6亿标准煤。”科技部调研室主任胥和平在会上指出,如果按照我国经济当前的发展模式和速度来估算,当我国居民实现人均3000美元时,人均能耗也将达到两吨标准煤,能源需求总量应为28亿到29亿吨标准煤。 相比于“发改委负责节能、环保局负责减排”而言,纯粹意义上的生态环境保护就备受冷落。民建中央副主席路明在会议期间接受本报记者专访时就以水污染问题直指,“环保部门不下水、水利部门不上岸,这样的治理方式永远治不好(水污染)”。 国家发改委农村司副司长胡恒洋的观点则更是鲜明,他说“保护生态环境首先是政府的责任”。胡恒洋认为,带领民众共同创立一个良好的生态环境,理应成为政府在公共事务方面的一件重要工作。胡恒洋说,各级政府在生态环境保护方面其实大有文章可做。其中之一便是加强法制建设,坚持依法保护和治理生态环境。 国家将对退耕还林工程追加投资2066亿 “中国单位国民生产总值能耗是日本的7倍,印度的3倍;中国二氧化碳排放量已占世界的15%,正在逐渐接近美国的排放比例25%。”与会的英国贸易投资署中国及香港区业务顾问、英国工程技术协会主席BenPage 分析认为,“应该说,中国目前节能减排的空间依然很大”。 BenPage 同时还揭示了全球清洁能源的良好前景。他指出,2006年全球清洁能源的价值已上升到630亿美元,远高于2004年的300亿美元,预计清洁能源将成为21世纪最大的就业创造者。 值得提及的是,国家林业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李育材在此间表示,国务院近日已决定在原来退耕还林的基础上追加投资2066亿元,进一步落实退耕还林工程。他告诉记者,森林每生长1立方米平均吸收2.8吨二氧化碳,生产1.62吨氧气。本报记者 郑春峰 呼和浩特、鄂尔多斯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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