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支持Flash
新浪财经

原广东证券老总受贿一审被判3年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9月03日 07:40 每日经济新闻

    记者从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原广东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兼董事长、党组书记钟伟华因受贿12.5万元人民币、1000英镑构成受贿罪,鉴于其有投案自首和积极退赃情节,认罪态度较好,对其从轻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期4年执行。

 

    检察机关对其的指控包括:1994年上半年,钟伟华在担任广东证券总经理兼董事长期间,其下属的广证实业投资公司经请示其同意,向惠州市宏惠公司注资人民币1000万元。为对钟伟华表示感谢,宏惠公司总经理曹某于1994年11月的一次聚餐后,在送钟伟华回家的车上塞给其一个信封,内装有人民币3万元;2000年4月,广东证券昆明营业部开业,钟伟华等公司高层到场致贺,昆明营业部总经理朱某送给钟伟华1万元开业礼金。次年春节,朱某以小孩“利是”的名义送给钟伟华1000英镑,钟伟华随即封了5000元人民币回赠给朱某。2003年,昆明营业部申请融资经费,广东证券划拨给其364万元,朱某为表示感谢,在2004年送给钟人民币8万元;等等。

 

    法院认为,钟伟华在案发后自动投案自首,接受审讯时如实供述罪行,有悔罪表现,且积极退还全部赃款,适用缓刑不至危害社会,遂从轻判处。
新华社

爱问(iAsk.com)
不支持Flash
·城市营销百家谈>> ·城市发现之旅有奖活动 ·企业邮箱换新颜 ·携手新浪共创辉煌
不支持Flas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