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垄断国企再遭争议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9月03日 02:13 第一财经日报

  国资委人士表示,对垄断国企的作用,还要看其利税贡献以及社会贡献

  王羚

  垄断国企,争议不断。

  9月1日,石油流通行业发展高层论坛开幕当日,《反垄断法》高票通过的第三天,国务院参事、全国政协委员任玉岭、全国民营经济研究会会长保育钧、北京大学副校长海闻相继“炮轰”垄断集团。

  “有不少垄断企业并非是在市场竞争中凭本事成长起来的,多是靠占据国家的资本、垄断特权并通过对资本市场和资源的控制,借助于合并壮大的。”任玉岭表示。

  但这些垄断企业却往往利用垄断利润为某些小集团谋福利。任玉岭介绍,他在广西进行调查时,看到当地一家炼油厂,其大部分职工,放着企业所在城市不住,而要每天跑到120公里以外的另外一个大城市去住宿。

  对于来自各界的指责,一些垄断集团的观点是:由于自己所在的行业涉及国际经济安全,所以必须进行垄断。保育钧对此进行了批驳。

  “所谓国家经济安全完全是一个伪命题,他们在用这个旗号来维护垄断。”保育钧说。

  海闻则从法理角度对垄断进行了批判。他认为,石油流通行业作为一个服务行业,是国家没有明令禁止民营资本进入的领域。从法理角度,民营资本完全可以进入,并且享有平等竞争的权利。

  据他介绍,目前世界上发达国家的石油流通业分散度很高。比如,美国有六大石油流通公司,但是市场份额只占不到30%;日本加油站由27家石油公司组成;英国11家大的公司占的份额也只有60%。

  “目前我们国内的状况不是对外不公,而是对内不公,外资可以享受到的,民营企业反而享受不到。我国当初对石油体制的改革,实际在某种意义上是倒退,我们现在应该改回去,进一步支持和发展民营企业,进一步开放对民营企业的准入,使得我们真正把石油行业发展起来。”海闻说。

  对于几位专家的言辞,同时参会的国资委国有重点大型企业监事会主席季晓南在接受《第一财经日报》采访时表达了不同意见。

  他认为,对于垄断国企的作用,不能仅从其占GDP比率来看,还要看其利税贡献以及社会贡献。国家在不同的阶段出于种种考虑,对各个产业的管理体制进行改革,但总的来看,“还是向一个更加开放、更加公平的方向发展。《反垄断法》的通过就是一个明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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