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财经

全国最大地下炒金案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9月02日 00:29 华夏时报

  本报记者 公培佳

  8月28日、29日两天,全国最大“地下炒金案”在上海黄浦区法院开庭审理。庭审材料显示,此案在短短两年内,以变相期货交易形式导致723名投资者巨亏近3000万元,牵涉合同交易总额200多亿元。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检察院对联泰公司和王浩等5名负责人提起了公诉。

  据公诉方指控,2004年3月,被告人王浩找到其他被告人洪慧、金昌南、程蕾、胡健南,一同注册成立了上海联泰黄金制品有限公司,王浩出任公司执行总裁,程蕾、洪慧和金昌南分别拥有45%、45%和10%的股份,并担任公司高管,胡健南则担任公司交易部主管,共同筹划“黄金交易业务”。

  为谋取暴利,在公司开业前,王浩就设计了一套以买卖黄金为名、进行黄金炒卖的经营方法,金昌南还制定了“联泰黄金买卖细则”:交易采用保证金的形式,虽然是实物交易,但不需要交全款,杠杆撬动就可放大至几十倍,如投资者以2万元保证金,即可获得最低交易单位为100盎司,约合3110克,价值人民币约50万元,放大了25倍;而一旦客户保证金发生亏损至1600元人民币以下,即强行平仓。

  记者在工商部门查到的登记资料显示,联泰的经营范围为:经销黄金制品、工艺品、白银,企业管理咨询等。而开业后,联泰公司在全国各地共开设了15个办事处,未经国家主管机关批准,私自开展变相的期货交易。

  为了掩盖真相,在联泰公司公开的宣传材料上还自称:具备“金交所二级会员单位,拥有专用交易资格”,系香港金银业贸易场“001号会员”联泰金号全资子公司。

  既是正规单位,又能带来高收益,联泰公司业务很快遍及上海、南京等十余座大中城市。

  后经查证,联泰公司从未成为过金交所的会员,“港资背景”也是子虚乌有。

  据了解,联泰公司自2004年3月至2006年5月期间,共吸纳客户723名,累计收取客户保证金2981万余元。联泰公司的黄金交易总买入金额约119.74亿元人民币,总卖出金额约119.52亿元人民币。在交易中,客户亏损累计达到2942万余元,其中,客户平仓费亏损约2448万元,应付仓费约493万元。直到2006年5月,上海公安机关对联泰公司展开侦查,公司方才停止经营活动。

  公诉方认为,联泰公司的经营行为符合期货交易的特征,可以对冲、沽空,存在对赌行为。经中国

证券会上海监督局认定为变相期货交易,属于非法经营。

  中国期货业协会人士接受记者采访时称,联泰公司的“变相期货”交易并不像一般期货交易受合约期限制,风险没有边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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