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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美在华企业高度关注反垄断法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9月01日 16:13 南方日报
欧美在华企业高度关注反垄断法 专家称反垄断法出台有利于保护民族品牌、有利于正常外资并购 12年磨一剑。历经数载的反垄断法终获通过。这部将于明年8月1日施行的反垄断法规定:外资公司并购中国某些企业,如涉及垄断和国家安全,要受到反垄断调查和国家安全审查。 业内人士表示,与过去对外资小打小闹的一些部门规定不同,这部人大通过的正式法律,标志着改革开放20多年来中国外资政策拐点的到来。 不会影响外资在华并购活动 在采访中,记者了解到,仍然有一些外商投资者对该法的实施表示担忧。一位在华投资的外籍人士对本报记者表示,他们看重的是反垄断法的执法标准是如何确定的,可操作性如何? 中国欧盟商会也指出,该法中一项条款已引起商会成员的关注,该条款要求境外企业在收购中资企业时必须接受中国政府的国家安全审查。称目前还不清楚国家安全审查如何具体实施。 中国美国商会表示,希望得到有关该法律实施的明确解释,如行政性垄断标准、对涉及竞争和国家安全领域交易的审核程序以及执行方式。 对于来自外界的担忧,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国际市场研究部主任赵玉敏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说:“反垄断法制定的初衷并不是针对外资并购,它的主要目的是为了规范市场经济秩序。” 按照规定,外资并购涉及国家安全的,除依照反垄断法进行经营者集中审查外,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国家安全审查。 商务部反垄断调查办公室主任尚明表示,这种审查是出于国家安全的考虑,不仅限于垄断,也是国际上通常使用的方法。在关于竞争的审查方面,内外资是一样的。 北京WTO事务中心常务副主任钟青认为,对外资并购的审查在已有的相关法律中均有涉及。反垄断法只是再次明确对外资并购进行审查,旨在鼓励公平竞争,构建公平有序的市场秩序,它的出台将令中国的投资环境更加完善,不会影响外资在中国的并购活动。 有利于保护民族品牌 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外资企业在中国的并购活动越来越频繁。数据显示:2000年,并购额只占中国FDI(外商直接投资)额的5.5%,2004年已经增加一倍,达到11%,2005年又增加一倍,达到20%左右。虽然这一比例远低于并购在全球FDI中过半的比重,跨国公司却越来越频繁地受到质疑。 从美国凯雷欲入主徐工,到法国SEB集团欲收购苏泊尔,再到施奈德并购中国低压电器龙头德力西,接二连三的外资并购中国国内企业,引起了人们对外资并购可能产生的行业垄断的担心。 无论是去年的徐工收购还是今年的娃哈哈中外股东纠纷,都被上升到了反对外资产业垄断的高度。在2006年一年里,中国出台了3个涉及加强外资并购管理的政策规定。 有专家表示,之所以把国家安全审查机制引入反垄断法,就是担心外资不断涌入,进而导致中国工业受到外国的控制。此外,中国也担心外资大量流入,使流动资产造成的泡沫进一步膨胀,推动股市、房地产和其他资产增值,引发金融危机。 “确实,有很多外资企业进来以后,中国的民族品牌就消失了。”中央党校研究室副主任周天勇告诉本报记者,反垄断法的制定就是既要保证竞争、开放的市场秩序,又要保护民族的品牌不被挤压。 不过,商务部研究院专家梅新育认为,对外资并购立法,要求进行国家安全审查,对于希望钻空子的外资机构会有影响;但对于准备严格遵守中国法律的外资机构而言,影响不大。 在对反垄断法的出台都拍手叫好的同时,仍然有一些人士对于未来的实施状况表示担忧。中国消费者协会顾问邱宝昌律师告诉本报记者:“不能指望反垄断法一出,就什么问题都解决了。”一些执行的细则,还需要根据反垄断法的精神和原则具体制定。 本报驻京记者 吕天玲 实习生 齐有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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