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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申请积压150万件 商标局一筹莫展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9月01日 16:10 经济观察报

  本报记者 张向东实习 记者宋超北京报道

  中国的商标代理人手中已经积压了150多万件商标申请,这些商标何时能够得到审批结果,现在还是一个未知数。

  这可能会让那些急于获得商标保护的投资人感到失望。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官员承认这是一种不正常的现象。不过,对于这个世界上年度商标申请量最多的国家来说,短时间内要改变这一切不大可能。

  申请量剧增之后

  在中国,平均每个月都会有6万件左右的商标申请提交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这些申请由代理人上报,并由商标局负责商标审查。在北京捷鼎知识产权代理有限责任公司的胡靖说:“商标的申请量能明显感到增长,现在已经明显没有淡旺季了。”

  2006年,中国商标申请量超过70万件,这个数字是美国的两倍。近几年,中国商标申请量每年新增10余万件。商标局显然还没有适应这样的增长速度。虽然人员也在增加,但现在审查员也不到200人,一年实际的审查总数只有30万件。加上商标在公示期间被提异议而沉淀的,中国每年实际注册的新商标大约仅为申请量的1/3。

  胡靖的公司有不少IT企业客户。已经有6年从业经验的胡靖说,她在每个周末都会收到大量的商标局的驳回通知。因为IT类产品科技含量较高,更新速度很快,而审查标准是滞后的。这样的结果每每让她感受到客户更大的压力。

  中国商标审查周期一般为2年半到3年,申请量大的类别还可能后延。以申请量较大的服装类商标来说,其设计要呼应时尚潮流,一个普通的品牌周期也就四年。但是,从申请到拿证就要花去三年多的时间,注册之后没几天,商标使用就到期了,需要续展,否则商标就失效了。

  北京中北

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商标代理人江鸿荣说,这时候等待新的注册肯定不行,只能提出申请后就使用。但是此时的使用有很大风险,风险的一大部分在于广告宣传费用的投入和商标被抢注的风险。而且“一旦商标被驳回,先期的投入就白白浪费了。”

  中国商标申请量剧增与企业商标意识的提高有很大关系。不过,在2003年之前,中国商标申请量增速并没有那么快。2003年,商标代理市场开放后,商标代理成了一件谁都能做的事情了。中华商标协会专家委员会主任董葆霖说:“任何一个人只要愿意,拿10万元的注册资金,随便找间办公室就可以开张了”。

  从那时起到现在,中国商标代理机构从最初的149家增至2800多家。商标代理费也随之不断下降。目前代理费不过400-600元,只有过去的一半。为了多收代理费,一些代理人忽悠企业“全方位”注册,让企业使用一个商标,注册几十个类别。

  此后兴起的倒卖风潮无疑推动了商标申请热。“一些人申请注册商标之后,专门用来倒卖”,董葆霖说,这些人一般选择已经知名的商标但是还没有注册的那些商品,提出商标注册,拿到商标以后专门倒卖。

  商标局官员说:“经常会碰到这样的情况,一个人竟然能同时提出几十甚至上百件的商标注册申请,我们虽然清楚这里面有很大一部分是恶意注册,但是也需要逐步地受理和审查,花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

  在多种因素推动下,1979年到2006年年末,中国商标注册申请量增长了84倍。商标局官员说,商标积压主要在审查核准环节,一旦商标被提出异议,一切程序将从头再来。“我国每年新申请注册的商标数量都是世界第一,给审查核准工作带来了巨大压力。”

  短期改观难度大

  在中国,商标注册一般需要经过提出申请、审查核准、批准注册三个阶段,在审查核准阶段还有三个月的公示和提出异议时间。董葆霖说,一些代理机构和个人专门在新商标的初步审定公告期间恶意提出异议,故意拖延商标的审批时间,申请企业无奈,只好让恶意的异议人敲竹杠,换来异议人撤销异议申请书。

  商标局承认,这种现状在短时间内得到改观的可能性不大。不过,今年2月,商标局出台了限制自然人注册商标的若干规定,并在商标异议、驳回等程序中,加快驳回了一大批带有主观恶意申请注册的商标,同时也加快了对积压申请的审查速度。

  现在,很多业内人士寄希望于即将修订的《商标法》。本报获悉,在《商标法》最新的修订版本中明确规定了商标局对商标权利冲突的不审查原则。也就是说,当商标由于相同近似或者与其他企业商标产生混淆时,商标局将不再负责审查,而是移交法律部门处理。

  董葆霖认为,这将减轻商标局在审查环节的工作压力,从而使商标审查更快进行。但这对于我国每年都在大幅增长的申请注册商标来说,所起到的作用仍然有限;而且在目前社会诚信如此缺失、商标代理如此混乱的情况下,实施不审查原则,对企业、对社会经济发展未必是好事。

  一些法律专家还认为,应该对自然人申请商标进行更明确的限制,同时严格商标代理制度。不过这并不能解燃眉之急。董葆霖说,《商标法》的修订稿还很粗糙,仍然存在不少重大问题,修订稿正式出台至少要等到2008年以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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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经济观察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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