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支持Flash
|
|
|
解读反垄断法:三种行为属于垄断行为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31日 09:56 CCTV《第一时间》
来关注《反垄断法》。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昨天在北京人民大会堂闭会。会议表决通过了反垄断法、突发事件应对法、就业促进法、修改后的动物防疫法。其中备受人们关注的《反垄断法》从1994年被列入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以来,历经13年,终于面世。 我们来了解一下这部被称为经济宪法的重要法律都有哪些内容。 《反垄断法》将禁止多种垄断行为,包括经营者达成垄断协议,经营者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具有或者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的经营者集中等。根据法律规定,垄断协议是指排除、限制竞争的协议、决定或者其他协同行为。市场支配地位,是指经营者在相关市场内具有能够控制商品价格、数量或者其他交易条件,或者能够阻碍、影响其他经营者进入相关市场能力的市场地位。经营者集中则是指以下三种情形:经营者合并;经营者通过取得股权或者资产的方式取得对其他经营者的控制权;经营者通过合同等方式取得对其他经营者的控制权或者能够对其他经营者施加决定性影响。《反垄断法》禁止大型国企借控制地位损害消费者利益,对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等行为做出明确规定。根据规定,行业协会组织本行业的经营者达成垄断协议,情节严重的,将被依法撤销登记。此外,《反垄断法》还对涉及外资并购的行为进行了规定。 七种情况可得到豁免 同时《反垄断法》还明确规定了七种可以得到“豁免”的情况。只要经营者能够证明达成的协议属于规定的七种情形之一,就不适用于相关禁止条款:这七种情况包括,为改进技术、研究开发新产品的;为提高产品质量、降低成本、增进效率,统一产品规格、标准或者实行专业化分工的;为提高中小经营者经营效率,增强中小经营者竞争力的;为实现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救灾救助等社会公共利益的;因经济不景气,为缓解销售量严重下降或者生产明显过剩的;为保障对外贸易和对外经济合作中的正当利益的;以及法律和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情形。 反垄断法并不是反对企业做大做强 对于这部反垄断法,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经济法室主任黄建初表示,反垄断法并不是反对企业做大做强。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经济法室主任 黄建初:反垄断法并不反对企业做大做强,取得支配地位。中国由于市场发育的程度不够,在很多的产业上,我们属于产业集中度不够,因为产业集中是规模效益,可以降低成本,提高效率。因此反垄断法本身并不反对企业做大做强,只是禁止优势企业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排除、限制竞争,阻碍技术进步,损害消费者和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反垄断法编后 据了解,为了保证《反垄断法》的正确实施,相关部门还将研究制定一系列可操作的配套规定。同时国务院还需要依法建立反垄断委员会,明确承担反垄断执法职责的机构及其具体职责等。因此,《反垄断法》的实施预留了一年左右的准备时间,将于明年8月1号开始施行。
【发表评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