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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的草原,到处充满生机和活力。内蒙古2400多万各族群众翘首企盼的盛典———自治区成立60周年庆祝大会于8月8日在内蒙古呼和浩特市隆重召开,中央代表团带着党中央和全国人民的关怀,参加了庆祝活动。在迎接大庆到来的日子里,在感受身边日新月异变化的同时,内蒙古各族群众充分体会到党的民族政策在内蒙古自治区成功实践。
经济发展日新月异
过去的5年里,内蒙古的生产总值由1200亿元跃至2006年的4790亿元,经济增长速度连续数年位居全国第一。经济总量由全国排名第23位跃升至第17位。2006年,全区财政总收入达到712.9亿元,人均一般财政收入列全国第11位。能源、化工、冶金、装备制造、农畜产品加工和高新技术产业等六大优势特色产业成为支撑全区经济发展的主要力量。目前,全区有鄂尔多斯、蒙牛、伊利、草原兴发等17个中国驰名商标。全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由1978年的301元增加到2006年的10358元,年均增长7.2%;全区农牧民人均纯收入由1978年的131元增加到2006年的3342元,年均增长6.5%。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内蒙古经济快速发展的三大特点主要表现在:一是初步完成工业化初期积累,成为人才、资本要素的流入区;二是经济自主增长机制基本形成;三是六大特色产业构筑内蒙古工业发展的框架。这三个特点表明,内蒙古的核心竞争力明显增强。
金融支持日见成效
伴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金融支持助推了内蒙古经济又好又快发展。金融组织体系日臻完善。1946年东蒙银行成立。1948年6月内蒙古人民银行成立,1951年3月正式并入中国人民银行,成为中国人民银行的一级分行。1954年3月,原绥远省分行并入内蒙古分行,内蒙古自治区统一的金融事业在中国共产党的正确领导下,在民族自治理论的光辉照耀下,不断成长壮大。2003年,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内蒙古银监局成立,履行对全区银行业金融机构监管职责。2004年,中国保险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内蒙古监管局和中国证券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内蒙古监管局成立,分别履行对全区保险业和证券业监管职责。与此同时,交通、华夏、招商、浦发、民生、中信、中国银联等股份制商业银行和金融服务机构相继在内蒙古设立了分支机构。至此,内蒙古建立了以人民银行履行中央银行职能,银监局、证监局、保监局行使监管职能,国有商业银行为主体,包括政策性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地方商业银行、城乡信用社、非银行金融机构在内的种类齐全、功能互补的现代金融组织体系。至2006年末,全区金融机构总资产4200多亿元,各项存款4037亿元,人均存款达到9592元,分别是1978年末的239倍、684倍。信贷结构不断优化。60%以上的新增贷款投向了能源、交通、电力、农业、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优势行业,促进了自治区经济结构调整、产业升级和投资环境的改善。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得到有效发挥。至2006年末,全区金融机构累计发放农牧业贷款192.1亿元,是1978年末的43.9倍,年均增长14.5%;人民银行发放支农再贷款500多亿元,发行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专项中央银行票据16.3亿元,有力地支持了社会主义新农村新牧区建设和农牧业产业化发展,全区农牧民人均纯收入达到3342元,由2002年的全国第22位升至第16位;发放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7.13亿元,支持了7.16万名下岗职工实现就业和再就业;发放助学贷款2.5亿元,支持34.2万名贫困学生进入了大学;加强贸易外汇管理和口岸金融建设,与俄蒙毗邻地区商业银行建立了25个账户行关系,支持了自治区涉外经济发展和企业走出去发展战略的实施,营造了良好的金融外汇服务环境。
一组组数据,一个个变化,生动地反映了内蒙古自治区60年来经济金融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这样的发展势头,将使内蒙古经济真正走向又好又快的发展时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