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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养老保险实现省内转移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6月01日 11:08 法制日报
设定基金调剂过渡方案 本报广州5月31日电 记者邓新建 社会养老保险跨地区转移难一直是全国性难题,甚至造成很多不明智的“退保”现象。记者今天从广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获悉,广东省将通过设定基金调剂的过渡方案,在年内实现养老保险省内转移接续。 据广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有关负责人介绍,广东全省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超过1600万人,而每年退保的农民工就超过100万人,其中不少是因为“转移难”。我国的养老金由社会统筹部分和个人账户部分组成。根据规定,个人每月所交纳的社保缴费基数的8%划入个人账户;单位所交纳的社保缴费基数的20%则划入了所有参保人的社会统筹账户。 该负责人告诉记者,广东的新养老保险制度,以建立“视同缴费账户”的形式,使老职工以前没有个人账户的权益实实在在地“账户化”,按个人账户方式管理。对省内转移造成的统筹基金(基础养老金)缺口,在未实行省级统筹之前,将通过调剂金来解决。关于调剂基金的来源,是在实行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前,各市按照规定向省上缴养老保险调剂金。当各市之间有参保人进行养老关系的转移时,省劳动保障厅就可以根据各地转入人的多少,用省级调剂基金进行划拨,从而在各地之间进行平衡。 该负责人表示,相关方案正在研究当中,估计年内便可以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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