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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筱萸获死刑或将上诉 律师界称改判可能性小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5月31日 10:20 21世纪经济报道
上海报道 本报记者 陈小莹 “郑筱萸的家人希望上诉,正在通过律师做郑筱萸的工作。”5月30日上午,一位接近郑筱萸家人的人士向记者透露。而在5月29日宣判死刑之后,郑筱萸本人并没有当庭对量刑表示异议。 5月29日,国家药监局前局长郑筱萸案一审落定,郑因受贿罪和玩忽职守罪,两罪并罚,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资产。 5月29日上午的宣判,由该案审判长、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主管刑案的副院长吴在存宣读判决书。到庭旁听人员有中纪委、最高检相关办案人员,国家药监局官员,以及被告家属。由于通知范围有限,北京一中院西中庭的70个旁听席并未坐满。 作为郑筱萸的家属,妻子刘耐雪身穿一件咖啡色上衣,和郑筱萸妹妹一起坐在旁听席的第二排。据旁听现场的人士目击,全场起立宣判完毕后,刘耐雪一直没有坐下,怔怔地目送郑筱萸被带出法庭。收庭后,刘耐雪又申请与郑交谈,没有被法庭批准。 一位接近郑家属的人士曾转述称,在640万元中,郑筱萸直接受贿金额在40万元左右,其余皆与郑妻刘耐雪与儿子郑海榕有关。 目前,郑筱萸的刑事辩护律师张庆正在征求郑本人的上诉意愿。张庆是北京律师协会的前任会长,自其接受郑案委托后一直保持不与媒体接触,并拒绝证实任何相关事宜。 按目前中国刑事诉讼法规定,一审判决十日内,被告有权提起上诉。而通常来看,上诉之日起,一至一个半月内,法院将进行二审。若二审维持原判,被告还可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请进行死刑复核。 这是近年来,除全国人大前任副委员长成克杰之后,第二个被一审判处死刑的高官。相关法律界人士判断,除非出现重大判决失误,二审改判的可能性很小。 在宣判结束后,外交部还特别为此召开新闻发布会,称“郑筱萸判死刑反映了政府反腐败的决心”,并表示中国政府一贯重视食品及药品的卫生安全,将市民的安全放在首位,政府亦愿意与国际社会共同努力,维护中国食品安全的质量及声誉。 在郑筱萸一审被判死刑的背后,政府整顿医药市场的举措似已“雷霆万钧”。 郑筱萸案大事记 2007年5月29日:郑筱萸一审被判处死刑。 2007年5月16日:郑筱萸案开审。 2007年3月中旬:案件移送最高检,已查实受贿600万。 2007年3月1日:郑筱萸被双开(开除党籍开除公职),案件移送司法。 2007年2月28日:郑筱萸被撤销全国政协委员资格。 2007年1月27日:郑筱萸之子涉案被捕,药品审批部门换血。 2006年12月28日:郑筱萸涉嫌受贿被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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