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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将实行二手房阳光交易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5月31日 02:33 第一财经日报
许慧颖 7月1日起,北京将实行二手房交易网上签约和信息公示制度。 昨天,北京市建委发布两则通知,按照通知要求:即日起,北京正式实施标准的二手房买卖合同。而从7月1日起,二手房交易须实现网上签约。自此,北京房屋买卖交易全部纳入网上交易体系。之前,北京于2005年3月11日推行期房网上签约,2006年1月1日推行现房网上签约。 通知中还提到:凡经房地产经纪机构居间或代理进行存量房买卖的,均须进行房源信息公示和合同网上签约。买卖双方自行达成交易的,可直接签订纸质合同文本。北京市建委交易处处长沈洁表示,中介机构将房源信息在北京市房地产交易管理网上公示后才能出售,如果不公示将无法办理过户。 网上签约和标准合同的公布,加上之前已经出台实施的二手房交易资金监管政策,标志着房产经纪行业的规范操作标准已经得以建立。 “链家地产”副总经理金育松认为,通过整套二手房交易标准体系的建立,对于规范市场操作行为、淘汰不良中介、盘活京城400万套的存量房市场、平抑房产价格等方面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 近年来,北京二手房交易迅速增长。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合同监督处处长王珊介绍,2006年全市存量房成交量为78120套,同比增长约11%。由于存量房交易涉及面广、专业性强、法律关系相对复杂,经常在交易中引发矛盾纠纷。 为此,北京市建委和工商局经过调研,并在社会各界广泛征集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北京市存量房屋买卖合同》示范文本,对存量房的权属情况、交易方式、付款方式、资金划转方式、房屋交付以及税费缴纳等内容作出约定。避免一些容易引发纠纷的问题在买卖合同中发生。如:明确了双方要对房屋设施设备、装修装饰、相关物品等情况进行验收,对于水、电、气、物业管理费以及转移专项维修资金(公共维修基金)等问题要明确写入合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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