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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审计局、公安局建立打击经济犯罪协作机制(07-5-30)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5月30日 11:21 审计署网站
为贯彻落实《审计署、公安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协作配合的通知》精神,密切审计机关与公安机关之间的协作配合,加大查处和打击经济犯罪力度,近日,重庆市审计局、重庆市公安局举行仪式,签署《进一步加强协作配合工作制度》。重庆市审计局党组书记、局长王耘农,公安局副局长王云生及市审计局、市公安局有关部门负责人出席了仪式。 该《制度》就双方加强协作配合工作制度和工作要求作出了明确规定: 一是建立打击经济犯罪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设立联席会议办事机构。沟通交流全市查处和打击经济犯罪的工作情况;统一协商解决协作配合中遇到的政策性、技术性问题及双方协作事宜;交流打击经济犯罪工作经验,商讨预防和打击经济犯罪的对策、措施。 二是市公安局向市审计局派驻联络员,负责与市审计局的日常业务联络和相应的协作配合工作。 三是改进案件线索移送工作,规范案件查处、督办。审计机关向公安机关移送的案件线索实行同级移送、分级管理的原则,并确定专人负责定期汇总掌握总体情况,跟踪督办案件查处,及时通报案件线索移送和案件查处及结案情况。 四是加强日常办案协作配合。一方面,对审计移送涉嫌经济犯罪案件的定性、处理等咨询问题,公安机关应当及时提出意见。在审计工作中,需要对涉嫌经济犯罪情况进行调查的,需要对涉案嫌疑人员、可疑资金、证据资料采取紧急措施的,公安机关应当依法提供必要的协助。另一方面,对审计移送的涉嫌经济犯罪案件线索,公安机关认为需要进行补充审计、延伸审计的,或者公安机关发现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案件线索,以及对公安机关查办不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涉嫌重大经济犯罪案件,需要审计查证支持的,审计机关应当提供必要的协助。 五是建立相应的专业技术鉴定机制。对涉嫌经济犯罪的大要案件,市审计局根据公安机关的委托,抽选人员组成专业技术鉴定小组,对有关经济案件中的相关专业问题提供鉴定意见。对审计机关在审计过程中,需要专门技术鉴定手段对被审计单位或相关单位提供账证资料及有关电子数据的真伪进行鉴定的,市公安局根据审计机关的委托对相关专业问题提供鉴定意见。 该《制度》的签署,标志着双方协作配合走向制度化、规范化,将更有利于发挥公安机关和审计机关的合力,提高打击经济犯罪的力度,对促进重庆经济健康发展起到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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