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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负痛苦的真相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5月30日 03:13 第一财经日报

  《福布斯》杂志近日推出2007年“税负痛苦指数”排名,中国位列第三,仅次于法国和比利时。对于这个结论,国家税务总局含蓄表态,称目前中国的宏观税负还偏低。

  “税负痛苦指数”,并不是一个新话题,但老话题还常常被人议论,说明针对中国当下的宏观税负究竟是否过高,各种意见分歧犹在,甚至看法相差很大。其实,宏观税负和“税负痛苦指数”是两个概念,两者之间有联系,但没必然的因果关系。宏观税负高,并不必然导致“税负痛苦指数”高;而“税负痛苦指数”不低,也不一定说明宏观税负过高。“税负痛苦指数”只是一种计算税负的方法,且科学性相对不算高。

  相应地,“税负痛苦指数”也要和纳税人的感觉区分开来。“税收痛苦指数”本是一个专有名词,其得分依据各地最高边际税率计算,为被选用的各税种最高边际税率加总的结果。但是在经过大众媒介传播以后,这个词往往被狭隘地理解为纳税人的感受。显然,仅仅以纳税人的感觉来衡量税负的沉重与否容易失真。

  那么,当下中国宏观税负究竟是否过高?如果税收收入占GDP的比重尚在合理区间,中国社会对于“税负痛苦指数”的关注,又意味着什么?

  从中国实行经济体制改革以来,到1997年左右,决不会有人想到“税负痛苦指数”这个名词。这是因为,在那个阶段,税收收入占GDP的比重一直是持续下降的,远远低于发展中国家的平均水平,当然,这跟税收收入的筹措能力密切相关。而在1997年之后,该比率开始回升,到2006年,税收收入占GDP的比重已经到了18%。

  国税总局一直坚持认为目前的宏观税负还偏低,其理由是,18%这个数字与发展中国家平均水平相比,还相差3个百分点,而与发达国家相比,则差了12%。这个判断固然是没有问题的,但考量真实宏观税负的高低,不能忽略了非税收入因素。也就是说,税收收入加上无法确切统计的非税收入这一块,占GDP的比重,显然是超出18%不少了。

  一些学者认为,未来两三年里,中国宏观税负会进入一个更加合理的区间,即20%~25%之间。如果这个判断准确,总体而言,目前的宏观税负尚难言高:一方面,

中国经济高速增长,税收收入的大幅增加有其合理性。而且,GDP往往存在被低估的状况,因此宏观税负18%的比重也有被高估的可能;另一方面,由于征收能力的限制,名义税负和实际税负之间还有一定的差距。

  尽管如此,我们也注意到,部分企业和民众有着纳税负担沉重的感受。不过,如果仔细梳理,却会发现其中的问题是跟税负结构相关,也跟税负公平有关。

  税负结构的不尽合理,是由于各种产业、地区以及税种等之间的税负不平衡造成。完善税负结构,也正是中国税制改革的题中应有之义。同时,从目前税制看,总体收入弹性并不高,说明还存在着许多的税收优惠,逃税现象严重等。比如各类企业就站在不同的起跑线上,税负差别很大。“两税并轨”之前,民族资本和海外资本之间就没有相同的税收待遇——这类差别会让民族企业产生“沉重”感受。而在

个人所得税方面,工薪阶层往往老实交税,但有些群体逃税现象较严重,却没有得到有效的制止。这同样会影响工薪阶层的感受。

  值得一提的是,非税收入管理一直难如人意。这不仅使财经秩序变得混乱,导致公务人员出现诸多腐败问题,更人为增加了民众的非税负担。在“收支两条线”等改革举措还远未能贯彻实施到位的状况下,即便宏观税负尚在合理区间,纳税企业和个人的感受却是压力在增大。

  税负水平没有恒定数字,随着经济、社会发展阶段的不同,会有不同的合理区间。要想降低“税负痛苦指数”,恐怕目前更重要的,是政府要在税收的公平性上下力气,是在提供更好更多的公共产品上下力气。与纳税相比,政府公共产品的提供还不能令人十分满意。无论如何,让企业与民众能够少有埋怨、心平气和地纳税,这是考验一个社会是否真正和谐的特征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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