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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药品驻厂监督员将遵守三条禁令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5月29日 16:10 新华网

  新华网福州5月29日电(记者 涂洪长)29日上午,福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向5家药品生产企业派出11名驻厂监督员,这是福州市药监部门派出的首批监督员。

  福州市药监部门表示,驻厂监督员在工作中不得泄漏企业的商业秘密,不得刁难企业,不得接受企业的馈赠和宴请。此外,监督员不替企业承担产品质量责任。

  据介绍,驻厂监督员将对企业执行GMP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不规范行为给予纠正。重点检查原辅料来源的合法性、生产工艺与批准工艺的一致性、药品是否按照标准检验以及质量保证措施等。对特殊药品还应检查生产计划、购销数量及存储条件等。同时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上报派驻企业生产情况。

  

福建省福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福州海王福药制药有限公司、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梅峰制药厂、福建金山生物制药有限公司、福建南少林药业有限公司等5家企业成为福州首批药品监督员进驻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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