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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启动住房保障制度试点 下调经适房购买标准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5月28日 02:17 第一财经日报
许慧颖 北京市首个住房保障制度试点工作于25日在宣武区陶然亭街道启动,这是《第一财经日报》日前从北京市建设委员会获悉的。 本次试点主要是对新的保障性住房管理制度、审核程序和运行机制进行尝试,为建立和完善分类供应、分期轮候的住房保障制度摸索经验。目前,北京保障性住房包括廉租房和经济适用房。 主管部门将对最低收入家庭提供廉租住房,通过租金补贴和实物配租相结合的方式,使符合条件的廉租家庭实现应保尽保;对有一定支付能力的中低收入家庭,提供经济适用住房的购买资格。北京市建委表示,试点3个月后,将在宣武区及全市逐步进行推广。 下调经济适用房购买标准 经市政府批准,该试点明确了在审核经济适用房购买标准时,不再“一刀切”,而是按照家庭人口不同制定不同标准。此前,申请购买经济适用房的家庭,年收入均要求低于6万元。 而新制度在保障性住房准入标准上,结合本市的房价水平、居民的收入和住房现状,分别按照1人户至5人(及以上)户,制定相应的收入、住房、资产标准,符合标准的家庭可以申请纳入住房保障范围,并对应各自条件,分别申请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 按照新的标准,最低准入标准为1人户年收入22700元以下;最高标准则为5人(及以上)户家庭年收入6万元以下;而三口之家要想购买经济适用房,家庭年收入需低于45300元;其余的2人户和4人户家庭年收入分别要低于36300元和52900元。即日起,所有户籍在陶然亭街道的中低收入以下住房困难家庭可以到所在社区居委会办理相关申请手续。 加强动态监管 为了避免以往骗购事件重演,北京市建委表示:要严厉打击骗购经济适用房、骗租廉租房、骗取廉租房租金补贴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追回所购、所租住房及租金补贴,记入不良信用记录,并取消再次申请的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新的审核标准由市、区政府共同组织,建立三级审核两次公示的审核制度。通过打分排队、公开摇号等方式确定购房或租房的轮候顺序;居民只有通过街道、区县和市住房保障管理三级审核以及街道、区县二次公示的严格审查才能最终取得资格。 今后,每年将对保障对象的家庭收入、住房、资产状况进行审核,对已购的经济适用住房则实行封闭运作,不得转售转租,确需上市的由政府回购,回购价格与出售时同类地段新建经济适用住房的价格结合重新确定。 相关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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