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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优罚劣 交强险将实行费率浮动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5月23日 02:50 第一财经日报
今年7月1日起,交强险将正式实施费率与道路交通事故挂钩制度 俞燕 于去年启动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保险(下称“交强险”),将在实施满一年之后实行费率浮动。中国保监会财险监管部主任郭左践昨天表示,从今年7月1日起,交强险将正式实施费率与道路交通事故挂钩制度,“交强险费率浮动办法”将不日下发。 去年7月1日,《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下称《条例》)开始正式实施,其中规定,交强险费率水平将与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道路交通事故挂钩,如被保险机动车没有发生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道路交通事故的,保险公司应在下一年度降低其保险费率,反之则提高。 郭左践表示,交强险费率与道路交通事故进行挂钩,是建立交强险制度的根本所在,目的是通过经济杠杆,通过“奖优罚劣”手段,促使司乘人员养成良好的驾驶习惯,树立安全驾驶意识。到今年7月1日,交强险实施将正式满一年,届时将实行费率浮动,保监会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的相关文件“交强险费率浮动办法”已基本完成,待修订完毕将于不久后正式发布。 据了解,降低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标准,将在“交强险费率浮动办法”中予以规定。去年交强险正式实施时,上海就率先在国内实行交强险费率浮动制度,并依托上海市机动车辆联合信息平台,实行“奖优罚劣”的费率浮动机制。一位保监会相关部门人士表示,“交强险费率浮动办法”中,具体浮动标准和办法将参照上海等试点城市的做法。 郭左践表示,目前交强险的运作仅有一年,从国际经验来看,至少需要三年的数据积累,才能对其赔偿周期和额度有一个相对合理和科学的界定,届时将根据经营情况,对其基础费率进行相应的调整。 郭左践还表示,保监会还正在会同公安部门、农业主管部门以及其他有关部门,建立有关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道路交通事故的信息共享机制,届时各部门之间将可以共享相关信息。 针对业内关于交强险存在“暴利”的观点,郭左践昨天进行了反驳和解释。郭左践认为,之所以会认为交强险存在“暴利”,主要是在于大家对于机动车构成以及保险公司赔案数这两个概念的理解存在一定的误区。 根据公安部公布的最新数据,截止到3月底,全国一共有机动车1.48亿辆,其中摩托车8248.8万辆,拖拉车1331.2万辆,此两项占机动车总额的65%,而汽车仅为5181.1万辆。郭左践表示,从交强险来源构成来看,汽车则是主要来源,拖拉车和摩托车的车均保费非常低,因此不能把机动车构成与交强险投保车辆构成等同起来。 此外,郭左践解释说,公安部公布的交通事故数,与保险公司交强险的赔案量也不是一个概念。因为交强险的赔偿范围包括了非道路交通区域发生的交通事故和车损,此外,一些轻微和自行协商处理的事故,并不列入交通事故,但在公司理赔范围。如将这两个数据简单等同起来,并把机动车构成与交强险来源构成,是产生“暴利”说的原因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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