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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财经

北京公积金利率上调0.09%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5月22日 16:19 北京晚报

  本报讯 (记者 李海霞)昨天,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布,自2007年5月19日起,本市公积金存贷款利率随央行利率有所上调。《通知》明确,本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上调0.09个百分点。其中1至5年期(含5年)从4.32%调整为4.41%,5至30年期(含30年)从4.77%调整为4.86%。

  公积金的存款利率,上年结转的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由现行的1.98%调整为2.07%,而当年缴存的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不变,仍为0.72%。

  《通知》规定,2007年5月19日(不含)以前发放的,期限在一年(含一年)以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2007年5月19日后仍执行原利率,不分段计息;期限在一年以上的住房公积金贷款,2007年5月19日后仍执行原利率,自2008年1月1日(含)开始,执行调整后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档次利率,对于不同还款方式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分别依据相应的还款公式确定新的月还款额。

  对于2007年5月19日(含)后发放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执行调整后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档次利率,按照相关规定,借款人采用自由还款方式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月最低还款额不变;对于采用等额均还和等额本金还款方式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按照还款公式确定新的月还款额。《通知》特别强调,对于已经签订借款合同,且放款日为2007年5月19日(含)后的住房公积金贷款,须在借款人签订调整贷款利率的通知单后,才可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D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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