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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财经

湖南4市纳入增值税转型试点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5月21日 13:58 三湘都市报

  记者 谭斯亮

  本报5月20日讯 被认为与“中部崛起”战略密切相关的增值税转型方案终于尘埃落定。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网站18日公布的《中部地区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2007年7月1日起,我国将在中部地区六省份的26个老工业基地城市的8个行业中进行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的试点。我省除长沙、株洲、湘潭、衡阳四市列入试点范畴外,中联重科三一重工等部分上市公司也将享受到相关政策的优惠。

  在此次中部地区实施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之前,我国从2004年7月1日开始在东北地区部分行业率先实行了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的试点。

  按照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此次联合印发的《办法》,中部六省共有26个老工业基地城市被纳入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我省的长沙、株洲、湘潭、衡阳位列其中。《办法》规定,试点对象是这26个城市中从事装备制造业、石油
化工
业、冶金业、汽车制造业、农产品加工业、采掘业、电力业、高新技术等产业为主(即生产销售上述行业年销售额占其同期全部销售额50%<含50%>以上)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湖南省国税局有关专家认为,增值税转型试点将在一定程度上减轻试点范围企业的税负水平。据了解,在中部地区符合8大行业要求,具有申请转型资格的上市公司约90余家,其中包括中联重科、三一重工、湘电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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