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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维野:知识产权保护也要切忌过度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5月21日 02:32 第一财经日报

  冯迪凡

  5月18日,环渤海五省市(京津冀鲁辽)于天津正式签署《环渤海地区知识产权保护合作协议》(下称《协议》)。

  “这是一个良好的开端。”国家知识产权局协调管理司马维野司长在接受《第一财经日报》专访时表示,希望环渤海五省市在未来可以从“保护”合作到“全面”合作,并联合制定“环渤海知识产权战略”。

  马维野表示,希望五省市以实际工作效果回击当前对于知识产权执法方面某些不太正确的论调,并致力于取得政府在编制、经费等各方面进一步的支持。

  2005年1月,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制定工作领导小组开始制定《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并在今年内将正式公布实施。

  “在区域层面上,我们却缺乏此类战略计划。”马维野在五省市知识产权局局长座谈会上表示,某些地方的知识产权“地方保护主义”,导致了执法不公现象的产生。

  《协议》规定,五省市知识产权局将在环渤海区域内展开联合行政执法,对协作区域内普遍存在的知识产权违法行为,各协作方可在统一时间展开行动。“要推动跨地区执法协作”,马维野谈到,“知识产权权利人只要在环渤海区域内受到侵害,都将得到一视同仁的待遇。”

  但马维野也表示,不能将“知识产权工作”单纯地理解为“知识产权保护”,或者将“保护”环节置于其他环节之上,切忌变成“过度保护”。

  为防止保护过度,在专利制度上,国家也制定了强制实施和强制许可制度,马维野称,必须在专利权利人利益和公共利益之间把握一个恰当的平衡点,“确保以国家利益为重,以广大民众福祉为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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