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支持Flash
|
|
|
宁可不付不可错付 电子支付考验央行监管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5月20日 17:56 21世纪经济报道
北京报道 本报记者 蒋云翔 谢众称,新兴电子支付工具包括电子票据、多功能储值卡、网络虚拟货币等多种形式。他表示,人民银行对这些支付工具非常关注。 商业银行:"宁可不付,不可错付" 电子票据是新型支付的冒出的新星。央行清算总中心副主任杨文杰表示,去年12月18日,中国人民银行清算中心专门针对电子票据的支票影像交换系统投入使用,实体支票可以扫描为影像文件,通过系统进行交换,免去了实体支票交易的不便。 杨介绍,运行5个月以来,发现这个系统的使用存在几个方面的问题。首先是退票率过高,在系统刚开始运行的时候,退票率高达50%,不过最近退票率有所下降,但还是在25%左右;其次是逾期业务量大,支票影像交换系统实行的是T+2制度,即在收到支票影像之后,应该在两天内发起小额支付业务,但有相当一部分交易都超过了两天。第三是票据影像交换的跨区域业务还有待培育,目前支票主要是同城进行交易,不少单位还是不习惯接受异地支票,跨区域业务量不大。 杨文杰透露的一个数字是,在今年4月份,平均一天支票影像交换系统进行的交易总共不到500笔。 杨文杰表示,这些问题主要是商业银行过分谨慎,甚至有银行提出"宁可不付,不可错付"的口号。如在退票的时候,系统内有退票原因的选项,但是很多商业银行在退票时选择的原因相当大一部分都是"其他",这反映出实际上商业银行退票时也没有太多的原因,只是过分谨慎。 杨称,据一些商业银行反映,在接收电子支票的时候,他们摸不到真实的票据,很难确认真假。但银行并不愿打电话向出票行进行核实,认为这样会增加工作量。 另外,电子票据面临的一个问题是,其在法律上的地位并不明朗。目前实行的<票据法>并不适用于电子票据,甚至在法律上还没有承认电子票据的合法性。杨文杰表示,人民银行正在加紧与最高人民法院的沟通,希望更新的司法解释,使<票据法>的现有规定适用于电子票据。 新型支付方式立法空白 Q币等网络虚拟货币的出现也引发了人们对支付安全的关心,与会的上海环迅电子商务优先公司(下称"上海环迅")副总经理文哲介绍,网络虚拟货币的风险主要集中由此形成的"沉淀资金"。 文哲称,上海环迅的做法是和商业银行签订协议,设有一个专用账户,客户支付过来的资金放在专用账户内,这个账户处于我们与银行共管状态,银行可以检测到这个账户上每一笔资金的交易,而且我们规定如果没有出货单,不允许这个账户的资金流出。而国外的做法是,客户支付过来的钱多了组成一个基金,由专门的基金公司进行管理。 文哲表示,根据他们了解到的情况,即将出台的<支付清算组织管理办法>在对机构从事支付清算业务设立必要的门槛外,也会对沉淀资金问题做出规范。 央行考虑的范围则不仅如此,谢众坦言,目前对网络虚拟货币的研究和管理比较薄弱,对风险控制、对货币供应量的影响等还没有全面的认识。在4月18日央行发布的<中国支付体系发展报告>还指出,要"防范电子支付用于赌博、洗钱等违法犯罪活动"。 谢众还表示,在目前的新型支付手段中,多用途储值卡也很值得关注,它一般具备跨地区、跨法人、跨行业的特点,从我国情况看,以交通卡为典型,除了在公交上进行支付,而且在向水电、煤气、小额购物等方面扩展。但我国对多用途储值卡管理目前还存在立法空白,对其性质、使用办法、运营规则、风险控制缺少相应的管理规则。对此,人民银行也正在进行实际研究。
【发表评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