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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用地使用权期满续期将试点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5月19日 11:04 人民网—人民日报
相关文件清理10月前完成 本报北京5月18日电 (记者 于猛) 为适应《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贯彻实施,国土资源部近日发出通知,要求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转变国土资源管理理念,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尽快落实《物权法》提出的创新性要求,就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满如何续期等积极开展试点工作。 据了解,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近期将根据《物权法》的规定抓紧进行地方性法规、规章,特别是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对于超越权限制定以及与《物权法》规定不相一致的,将及时废止或者修改。清理工作在今年10月1日前全部完成,清理结果将向全社会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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