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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新闻发言人就外汇资金流入与结汇检查有关情况答记者问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5月18日 18:19 国家外汇管理局网站

  2007年4月起,国家外汇管理局在沿海10个省市启动了外汇资金流入与结汇检查。日前,记者就有关情况采访了国家外汇管理局新闻发言人。

  问:此次开展外汇资金流入与结汇检查主要出于什么考虑?

  答:近年来,外汇管理部门紧紧围绕促进国际收支平衡的目标,转变工作思路,创新管理手段,加强和改进资金流入和结汇管理,取得一定成效。但我们也看到,国际收支形势依然十分严峻。今年以来,我国外汇资金继续呈现净流入态势,外汇储备持续走高,3月底达到12020亿美元,比2006年末增长12.72%,给国民经济的稳健运行带来一定影响。为此,国家外汇管理局在沿海十个省市启动了外汇资金流入与结汇检查。通过此次检查,一是全面掌握资金流入、结汇以及结汇人民币资金使用的总体情况,为改进和完善宏观调控提供科学可信的依据;二是摸清异常和违规资金流入及结汇和结汇人民币资金使用的渠道、方式、结构及主要的操作手法,有效遏制和打击跨境短期投机资本流入;三是检验外汇管理政策执行效果,加大对外汇管理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防范不法行为对经济发展产生不良影响,实现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问:为什么选择在广东等沿海十省市开展此次检查?

  答:根据2006年各省市外汇收支等情况,国家外汇管理局决定在广东、江苏、浙江、山东、

福建、辽宁、宁波、青岛、厦门和大连等10省市进行外汇资金流入与结汇检查第一阶段非现场检查。上述地区外汇收支活跃,外汇收、结汇量合计在全国占60%以上,掌握上述地区外汇资金流入、结汇及结汇人民币资金使用情况,有助于把握全国整体情况。

  问:检查对象和检查业务时间段有什么要求?

  答:此次检查对象包括在境内办理收汇、结汇业务的所有中外资银行及其分支机构、非银行金融机构、外商投资企业、中资企事业单位、驻华机构以及个人等各类涉汇主体。检查主要针对2006年1月1日至2007年3月31日这一期间发生的收汇、结汇业务以及结汇人民资金使用情况,必要时可以向前追溯或向后延伸。

  问:此次检查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本次检查内容包括所有检查对象在检查期间发生的全部收汇与结汇业务,以及结汇人民币资金的使用情况。重点关注货物贸易及服务贸易项下收结汇、外商投资企业资本金流入与结汇、外债和贸易融资流入与结汇、个人资金流入与结汇以及涉及

房地产
证券
投资、返程投资的资金流入与结汇的真实性与合规性,严厉打击通过“地下钱庄”的非法资金流入与结汇行为。同时,根据各地实际和外汇收支特点,国家外汇管理局还要求各地外汇检查部门在有所侧重的基础上,做好本地区外汇资金流入与结汇,以及结汇人民币资金使用的总体情况分析。

  问:目前检查进展情况如何?

  答:为确保检查顺利完成并达到预期目的,国家外汇管理局对此次检查进行了周密安排和部署。检查工作于4月9日在上述选定省市正式推开,目前参检各省市检查工作正在稳步有序推进,预计5月底参检各省市将顺利完成第一阶段非现场检查工作。从目前了解和掌握情况看,贸易、投资等项下存在一些异常现象。下一步,我们一方面将继续展开延伸检查,对违法违规的短期资金流入和结汇行为予以严厉打击;另一方面将根据检查所反映的问题,有针对性地调整和完善政策,进一步改进和加强外汇管理,防范短期资本流动冲击,促进国际收支基本平衡。(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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