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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财经

全国牙防组走向末路的警示 一起诉讼撬动权威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5月18日 09:08 法制日报

  全国牙防组撤销后经济问题受关注 类似“满口病牙”机构还有多少

  成立20年、其间从事长达15年“认证”工作的全国牙防组,于上月末被卫生部撤销。卫生部同时也放出狠话:要把全国牙防组的经济问题一查到底。

  近日,有消息说,全国牙防组虽已被撤,但与之“水乳交融”的牙防基金会仍在运作。这个基金会曾接受企业巨额捐赠,涉嫌财务违规。

  “全国牙防组事件不能就这样划上句号。”首位起诉全国牙防组的当事人、法学博士李刚今天对记者说,全国牙防组违规认证的非法所得去向如何,以及围绕全国牙防组的种种疑团,都应该继续追究。

  “全国牙防组事件”尚未彻底了结,有关讨论依旧热烈,从首次被质疑到走向末路全国牙防组有着怎样的经历?又给我们带来什么警示?

  一起诉讼撬动“权威”

  北京大学口腔

医院一个学生宿舍楼的外墙上,爬山虎依旧郁郁葱葱、生机勃勃。这个简陋的宿舍楼,因为全国牙防组曾在此办公而一朝闻名。当记者再次来到这里时,曾经悬挂在这个小楼五层的“全国牙防组”门牌已经没有了踪影。

  对全国牙防组的质疑,正是始于其办公地点的简陋。当时有媒体调查发现,消费者心目中的权威机构———全国牙防组居然设在学生宿舍楼内,并且整个机构只有两张桌子、两部电话、两台电脑和两个办公人员。据了解,从1992年开始全国牙防组就为佳洁士、两面针、乐天木糖醇等数十种知名品牌口腔保健品作过认证。那时,广告中一句“全国牙防组认证”,就如同一把尚方宝剑,一路过关斩将,从出厂到上柜,再进入百姓的家中,畅通无阻。

  更令人吃惊的是,全国牙防组认证的产品样本都是企业主动送上门的,企业为获得“认证”,还需要支付一笔不菲的费用。

  李刚告诉记者,是媒体的报道引起了他的注意,他开始对此展开调查。调查结果让他大吃一惊:在全国认证机构的上级管理部门———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委员会下属的认证机构目录中,并没有全国牙防组。也就是说,“全国牙防组根本就没有认证资格”。

  2005年9月,李刚起诉全国牙防组,认为其并不具有认证口腔保健品的资格。之后,又有多名律师相继起诉牙防组,认为其认证涉嫌欺诈消费者、误导宣传。

  法院司法建议的推动

  2006年8月22日,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驳回了李刚的起诉,但仅仅一个月之后又向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和卫生部发出司法建议函,建议对全国牙防组对外开展的认证活动进行审查,并对违法认证行为展开调查、依法作出处理。

  朝阳区法院有关负责人今天接受记者采访时,详细讲述了当时所发的司法建议函的内容。

  朝阳区法院指出,经审查确认,全国牙防组作为卫生部设立的非法人型专家咨询性组织,并不具有对外开展产品检测和对产品质量进行认证的权力……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的规定,损害了国家卫生行政管理部门的权威和形象,在社会上造成了不良影响。基于此,特建议卫生部加强对全国牙防组业务活动的监管,对其违法认证行为展开调查并依法作出处理。

  朝阳区法院的司法建议引起了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和卫生部的重视。2006年11月14日,两部委共同叫停全国牙防组开展的口腔保健品认证活动。

  认监委认为,全国牙防组所开展的口腔保健品认证活动是有关部门依据行政职责推动的认证活动,是认证认可条例实施前认证工作多头管理、政出多门所产生的问题,在条例实施后,应顺应政府职能转变的需要,依据条例进行调整、规范和完善。

  认监委表示,将与卫生部加紧建立和推动我国统一的口腔用品认证制度,对口腔用品的认证基本规范、认证规则、认证标准和认证标志实行统一规范和管理。同时,与国家质检总局联合布置在全国范围内深入开展清理整顿非法认证活动的专项治理工作,标本兼治,加强对认证活动和认证市场的监督管理。

  与此同时,“全国牙防组”的字眼儿也悄悄从大多数牙膏的外包装上消失。

  撤销前仍期待“鸟枪换炮”

  处在漩涡中心的全国牙防组曾对“认证危机”作出正式反应。当时,“记者说明会”设在北京大学口腔医学院长期租用的一家小宾馆狭小的会议室,全国牙防组副组长兼办公室主任张博学还对办公场所的简陋表示抱歉,并指着旁边即将竣工的15层的高楼说:“等那边的新楼盖好了,就‘鸟枪换炮’了。”

  在这次记者说明会上,张博学承认,“全国牙防组不是认证机构”,没有“通常意义上”的认证资格。他解释说,1992年全国牙防组准备对口腔保健用品进行评审的时候,国内还不知道认证为何物,他们对“推荐”、“认可”和“认证”几个词比较后,才选择了“认证”。他们的认证概念不是现在意义上的认证。

  张博学当时说,全国牙防组搞认证的“主要目的就是寻找合作伙伴”,为牙病防治作出贡献。为此,全国牙防组有一个“双胞胎”———中国牙防基金会,其任务是“支持全国牙防组牙病防治等活动”。

  在认证过程中,除了检测和试验等发生费用,全国牙防组不收取任何资金,但全国牙防组有关负责人表示:“认证过程中的试验费用,需要企业来出,试验费少则数千,多则上百万元。”同时,因为全国牙防组不是独立法人,没有账号,相关企业的认证费用如检测资金和试验资金,也是由企业打入中国牙防基金会的账号,然后由全国牙防组统一使用。

  全国牙防组还未等来“鸟枪换炮”,就在今年4月30日被卫生部公告撤销了。

  撤销公告发布10天后,5月10日,卫生部新闻发言人毛群安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透露,有关部门正在调查全国牙防组的违规认证问题及经济问题。

  毛群安介绍,全国牙防组在1988年成立的时候是一个非法人组织。当时,国际上对口腔保健非常重视,但我国在行政管理部门还没有专门从事口腔保健的机构。全国牙防组的主要任务是为卫生行政机关提供在口腔保健方面的技术咨询和指导。

  “全国牙防组成立以来,在对公众的口腔保健宣传方面做了很多工作,为推进我国的口腔保健工作作出了贡献。”毛群安说,但随着我国组织机构管理的不断加强和规范,全国牙防组已难以适应卫生事业发展的要求。因此,卫生部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撤销全国牙防组,并在编制非常紧张的情况下设立口腔卫生处,加强口腔保健工作。

  “双胞胎”再起祸端

  在此当口,媒体的调查又揭开了一个黑洞。牙防组的“双胞胎”———牙防基金会的2005年度财务报告显示,该基金会用于工资福利及办公支出占了总支出的73.42%,这与《基金会管理条例》规定的低于10%的要求,成明显倒挂之势。

  据调查,从全国牙防组和牙防基金会的人员及工作安排上看,这两个机构“水乳相融”。

  牙防基金会的理事长为卞金友,“全国牙防组办公室内部工作条例”显示,卞金友同样是全国牙防组副组长,且排名高于另一副组长张博学。

  公开的资料显示,牙防基金会很少脱离全国牙防组“单独活动”。全国牙防组有关人士在接受采访时曾表示,“基金会就是在全国牙防组的基础上成立的,而反过来基金会获得的资金又去支持全国牙防组进行公益活动”。

  负责审核基金会年度报告的是民政部国家民间组织管理局下辖的基金会管理处。基金会管理处工作人员承认,确有部分基金会的公益支出比例偏低,并通过了审查。

  “全国牙防组张罗认证、牙防基金会负责收银,这‘双簧’太天衣无缝了。看上去仿佛‘认证的不收钱,收钱的不认证’。”一位熟知内情的业内人士分析说。

  这位人士告诉记者,基金会管理条例明确规定:设立基金会必须“有规范的名称、章程、组织机构以及与其开展活动相适应的专职工作人员。”然而,牙防基金会与全国牙防组的人员交叉率竟然“高达50%以上”。

  警示:还有多少“牙防组”该撤

  全国牙防组风波未了,“名酒风波”又起。5月16日,河南宝丰酒业提起诉讼,要求法院确认商务部评定“中国畅销名酒”、“第六届中国名酒”的行政行为违法。宝丰酒业认为,这一评选行为限制了企业间通过市场进行的公平竞争。

  “公众对这些政府部门或是带有行政背景的机构质疑,都是围绕其权力是否规范使用而展开的。”一位业内人士分析道,“现实中,还有多少与公益基金‘貌离神合’的‘推荐评价小组’?还有多少没有认证资质,却打着认证旗号‘忽悠’消费者的机构?这些都是值得进一步探究的问题。”

  数据统计,目前国家认监委已批准的认证机构只有179家。但事实却是,未经认监委批准就擅自从事认证的机构远远超过179家。记者走访多家商场后有一个强烈感受:“认证书”和评比奖牌依旧名目繁多,在许多产品的外包装上,都印有类似全国牙防组这样的非营利性机构的名称。

  “如果一家民间团体的名称被印在某产品包装上,即使没有明确注明是为产品认证,但其性质却相当于变相认证,那么该组织就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北京李文律师事务所律师陈永飞说。

  另外,陈永飞也指出,目前中国对于产品外包装上内容的法律规定应该更加完善,不要让企业钻了空子,让消费者被欺骗。

  实际上,在查处全国牙防组之时,国家认监委还查处了中国绿色环保产业认证委员会、中国绿色市场认证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质量安全监管认证中心、中国质量认证标准协会、中国产品质量认证中心五家挂“中国”字头的非法认证机构。这五家一度十分活跃的“权威认证机构”也同样不具有法定认证资格。

  国家认监委相关负责人谈及类似全国牙防组的非营利性机构仍然存在时表示,“目前,我国相关政府部门正在对以下两种机构检查,一是从事认证却没有认证资质的机构,另一种是不打认证名义却做着类似认证工作的机构”。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公务员告诉记者,对一个庞大的认证行业进行彻底的整肃,本身就是一项巨大的工程。何况,当前不少认证机构,脱胎于政府部门的行业协会,一些不具备认证资质的机构,却又沾着相关行政色彩,使国家认监委在整顿过程中面临种种阻力与压力。

  编后

  国务院办公厅近日转发了《国务院纠风办关于2007年纠风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通知明确要求,对政府部门及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和社团组织举办的各类评比达标表彰活动进行全面清理,坚决取消各类要求基层、企业、群众出钱出物出工或以各种名目收费的项目。

  纠风办的通知对整治目前十分混乱的各类依附于政府部门的评比、表彰、认证活动有一定积极意义。但整肃全国普遍存在的以收费为目的的评选表彰活动,显然任重道远,需要加强监督和执行层面的措施。同时,对查处不正之风以后该如何处理和惩罚,也应当作出明确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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