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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然林资金审计结果发布 违规使用资金1.3亿元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5月17日 11:27 法制日报
本报北京5月16日讯 记者 郄建荣 审计署今日发布今年第3号审计结果公告,公布了对天然林资金的审计结果,发现违规使用天保工程资金1.3亿元,占审计资金总额49.3亿元的2.7%。 公告表示,审计共发现三大问题: 一是天保工程部分资金使用违规和效益不高。 通过审计发现违规使用天保工程资金1.3亿元,占审计资金总额49.3亿元的2.7%。其中一些部门和单位挪用8007万元,虚报冒领2249万元,滞留未拨2978万元,超标准建设等280万元。 如甘肃省迭部林业局虚报冒领森工企业富余人员一次性安置补助资金2128.4万元,主要用于借给下属公司和林场搞房地产开发及企业经营等支出。云南省香格里拉县(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之一)计划建设49块天保工程宣传碑(牌),每块投资0.27万元,总投资12.3万元。在实际建设中搞铺张浪费,建成的9块宣传碑(牌),平均每块碑(牌)支出11.84万元,共投资106.6万元。 另外,森工企业基本养老保险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结余较多。 二是森工企业负担重。大兴安岭林业集团公司等5家森工集团公司2000年至2005年得到中央财政补助资金213.8亿元,用于其下属森工企业森林管护和基本养老保险等支出,但同时5家森工集团公司又要求下属森工企业逐年增加上缴的管理费和利润,2005年上缴额为2000年的1.5倍,6年共计26.9亿元;国家对天保工程区森工企业免除债务的政策未能全面落实。 三是天保工程区存在影响森林资源安全的问题。 安全问题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滥伐盗伐林木。据28个县、局提供的资料,2004年滥伐盗伐林木1882立方米,2005年为4146立方米,上升120.2%。二是森林后备资源受到威胁。如2005年,龙江森工集团按照天保工程定产执行的采伐量中,有70%是属于森林后备资源的近熟林和中龄林。 公告还透露了整改的情况,截至2007年1月,已整改违规资金5093万元,占审计查出违法违规问题总金额的37.7%。其中云南省、黑龙江省、内蒙古自治区和山西省已全部整改完毕。 2007年3号审计结果公告审计所涉及的省有云南、四川、甘肃、山西、河南、内蒙古、吉林和黑龙江(含大兴安岭林业集团公司)8省(区)及其所属的33个县、森林经营局、林业局,时间范围是2004年至2006年6月国家和地方投入的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资金以及部分工程实施以来的效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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