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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财经

浦东综合配套改革进入深水区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5月17日 10:06 21世纪经济报道

  本报记者 范利祥 王世玲

  全国各地向国家发改委申请新一批综合改革试验区的热潮方兴未艾,而作为首个获批的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上海浦东新区“推进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综改办公室”)正在紧张地研究制订浦东新区第二阶段要重点推进的改革内容。

  在4月25日于上海国际会议中心召开的“浦东新区综合配套改革试点第二次工作会议”上,国家发改委常务副主任陈德铭希望,下一阶段,浦东新区要立足综合性制度创新,加大改革试点推进力度。

  值得注意的是,从这次有教育部、科技部、

商务部
卫生部
等18个部门参加的会议上还传出信息:浦东新区两年来取得的一些综合配套改革要在全国进行推广;国家发改委将进一步加大对浦东综合配套改革的支持力度。

  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成重中之重

  自2005年6月21日国务院批准浦东新区进行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后,经过半年时间的调研准备,浦东制定形成了综改《总体方案》和《三年行动计划》,并获得国家发改委批准。

  据本报记者从“综改办公室”了解到,截止到目前,围绕国务院当初提出的“三个着力”(着力转变政府职能、着力转变经济运行方式、着力改变城乡二元结构),《三年行动计划》中确定的6个方面60项具体改革事项中的75%已经展开。

  这些改革措施主要集中在行政管理体制改革、金融市场体系建设、科技体制改革、涉外经济体制改革等十大方面。

  陈德铭在上述会议上认为,浦东新区所取得的改革经验,值得在全国进行推广。

  被排在浦东新区综合配套改革试点方案十大任务首位的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一直是浦东改革试点的重中之重。

  有权威专家认为,当前经济体制改革的各项任务大都与政府转型密切相关,如金融体制改革和大型国有企业改革的滞后等,与政府改革不到位关系密切。如果政府主导的投融资体制不改变,政府的职能没有根本改变,这些改革就很难取得实质性进展。

  实际上,按照上海市政协经济委员相关课题组的说法,虽然目前浦东已初步建立起了“小政府、大社会”的行政管理体制,但在政府职能上仍带有全能型、经济建设型特征,政府主导发展的痕迹比较明显。

  所以,浦东新区在第一阶段综合配套改革中所推出的多个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举措,就直接指向新区政府自身。

  比如,重新组建六大功能区域,实施“职能互补、条块整合”的行政管理体制,就是重新调整了新区政府部门、开发区、街镇之间的利益格局,在新区内引起不小反响。而重组后的政府部门,则以提供服务为主体。

  浦东新区还制订和实施了重大行政决策公开透明的办法。各类规划、财政性资金、市政环保类重大项目、涉及民生的政策措施等重大行政决策事项,都必须通过公示听证、重大会议市民列席、决策结果及时公布等形式,实现公权力运作过程公开透明。

  还有25%改革要啃硬骨头

  按照浦东新区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接下来的改革重点是在余下的25%部分下大功夫。“容易改的都基本上改了,剩下的都是难改的。”浦东新区区长张学兵说。

  陈德铭在4月25日的会议上则要求,下一阶段,浦东新区推行综合配套改革要着重做到:一,注重制度创新,尤其是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要继续深化,更加注重做好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二,注重点面结合,进一步充分发挥浦东的示范带动作用。

  陈德铭还表示,接下来,国家发改委还将进一步加强与其它中央部委的沟通协调机制,形成改革合力。

  “一些改革,实际上也触及到了中央部委的利益,尤其是一些深层次的改革,阻力会更大,需要国家发改委来出面协调。”上海社科院一位专家说。

  而在第一阶段的改革伊始,上海市与国家发改委等中央部委建立了部市合作机制,定期沟通、交流,协调解决重大问题。还同时成立了“双组长制”,国家发改委主任马凯和上海市市长韩正担任组长。

  在这种合作机制的推动下,目前,中纪委、科技部、商务部、人民银行等十几个中央部门已在浦东开展了20多项改革试点。

  不过,第二阶段的改革,国家发改委对浦东新区仍然实行“三不政策”(不给钱、不给项目、不给优惠政策),浦东新区能得到的只是对外开放和制度创新的先行先试权。

  但很多专家认为,对于浦东新区来说,这是比给钱、项目或优惠政策更重要的特权。因为其将因此获得更大的改革自主权。

  浦东新区改革与发展研究院秘书长杨周彝就有一个形象的比喻,“优惠政策好比直接给粮食,而试点赋予的是‘生产自主权’”。

  目前,上海市政府已经决定把

城市规划、财税工作、土地管理、环保市容、项目审批、社会事业发展等六个方面的17项事权下放到浦东,赋予浦东更大的改革发展自主权。

  把这些领域的权力下放到浦东新区,一方面,将会理顺浦东新区与市政府部门之间的关系,使浦东新区能够舒展筋骨,推动余下的25%改革开展;另一方面,从中央和上海市政府得到更大的改革自主权的浦东新区,在第二阶段所取得的改革成果,将会更加具有推广和示范意义。

  而在浦东新区这一层面,目前已经排出了今年的部分改革重点。尤其是在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上,力度相当大。如政府事务重组并探索政府事务外包服务、进一步加大公权力运作透明力度、推动社会自治制度、推行精细化管理等等。

  显然,政府体制改革仍是浦东新区第二阶段的改革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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