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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季度吉林省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22.97%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5月15日 17:54 国家统计局网站
据国家统计局吉林调查总队调查,2007年一季度,吉林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892.72元,较上年同期增加540.31元,增长22.97%。工资性收入和转移性收入仍是拉动居民收入增长的主动力。 一、工资性收入增长23.5% 一季度,城镇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1965.37元,较上年同期增加374.46元,增长23.5%。其中:人均工资及补贴收入1924.64元,较上年同期增加383.1元,增长24.85%。 二、经营净收入增长5.4% 一季度,城镇居民人均经营净收入203.98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0.49元,增长5.4%。 三、财产性收入降低37.9% 一季度,城镇居民人均财产性收入15.84元,较上年同期减少9.69元,降低37.9%。其中,利息收入9.89元,增涨79.2%;股息与红利收入4.24元,增长3.7%。 四、转移性收入增长29.1% 一季度,城镇居民人均转移性收入828.3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86.76元,增长29.1%。其中:人均养老金或离退休金705.78元,增长32.2%;捐赠收入79.1元,增长34.3%。 五、收入高速增长的原因 一是行政及事业单位补发工资。2007年初吉林省各地陆续兑现行政事业单位阳光工资及离退休人员工资,这一系列增资政策带动吉林省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全面提升。经测算,吉林省调查户中国有经济单位职工加上离退休人员总数全省被调查人口的55.09%,这一部分人群的工资随之提升。延吉市2006年和2007年市直机关两次上调离退休金和职工工资使人均工资增长35.07%,养老金或离退休金增长48.9%;四平市2007年增加了职工工资并且补发了2006年下半年的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增加工资的标准是处级560元、科级430元、科员150元)其带动可支配收入的增长幅度在10%以上;白山,德惠、吉林等地也相应的从不同月份补发工资使得一季度可支配收入大幅提升。 二是阳光工资补发拉动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吉林省各地区机关事业单位普遍补发“阳光工资”,其增长幅度不一,例如:吉林省蛟河市所调查的50户居民中共有131人,其中国有经济单位职工人数为54人,按照地方阳光工资标准,在职机关及事业单位阳光工资人均560元,退休人员400元,这次调整带动蛟河市人均可支配收入上涨15%以上。 三是年底发放一次性奖金、第十三个月工资、元旦和春节补贴拉动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2006年吉林省各市县年终奖和其他福利待遇相应提高,据调查年终奖大多在2000至10000元不等,我们推算得出这一项收入的提高,可拉动吉林省城镇可支配收入在8%左右。 四是采暖费“暗补”改为“明补”,导致吉林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快速增长。因各地区执行标准不同,大多在年底及一二月份进行了发放, 上述四点因素是拉动吉林省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快速增长的主要原因。 (来源:国家统计局吉林调查总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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