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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将提高企业职工工资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5月15日 07:44 京华时报
劳动部表示将为此采取五项措施 据新华社电 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劳动工资司司长邱小平14日在天津表示,随着中国经济迅速发展,劳资关系总体比较稳定,但仍存在一些不和谐因素。为此,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将采取五项措施提高企业普通职工工资收入,促进劳资和谐。 这五项措施包括:一是推动落实最低工资指导制度。根据当地经济发展、物价等情况,调整、制定最低工资标准,切实维护低收入职工的报酬权益。 二是进一步推动企业建立健全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形成企业工资共决机制和正常增长机制,确保每个职工分享企业发展的成果。 三是加强政府监管和服务,完善工资指导线、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和行业人工成本信息指导制度,及时发布相关信息,为企业通过集体协商合理确定工资水平及其增长提供参考。 四是加强对企业劳动定额和工时等劳动标准的管理工作,建立劳动定额标准管理体制,针对当前问题突出的行业和组织制定行业标准,强化对企业劳动定额工作的监督,研究完善特殊工时审批办法,探索企业实行特殊工时制度的动态监管。 五是推动落实艰苦岗位津贴制度。目前已在煤炭行业实行了艰苦岗位津贴制度,今后将探索在其他艰苦岗位推行这种制度。 另据悉,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日前发布2007年度企业工资增长指导线,要求全市企业参照3%为涨幅的“下线”,给包括一线职工在内的劳动者涨工资。 根据相关文件,上海2007年度企业工资增长的平均指导线为9%,上线为12%,下线为3%。 此次发布的企业工资增长指导线,是有关部门在综合考虑上海去年的经济增长、物价水平及劳动力市场状况等因素后,对企业提出的工资增长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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