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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法制办:殡仪馆应成为非营利性机构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5月15日 07:41 中国青年报
本报北京5月14日电(记者 王亦君) 我国的殡仪馆将成为公益性非营利机构,国务院法制办公室今天公布了《殡葬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征求意见截至今年6月22日。 此次公布的征求意见稿中规定,殡仪馆是提供遗体运送、冷藏、火化服务的公益性非营利机构,殡仪馆依照规划批准设立后,依法办理事业单位登记,按事业单位模式活动,收费管理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民政部门按照不营利的原则制定。 此外,征求意见稿规定,办理丧事活动,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有关公共管理的规定,不得占用城市街道、广场等公共场所停放遗体、搭设灵棚,不得妨碍公共秩序、危害公共卫生安全,不得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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