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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总局公布松花江环境违法案 11家企业被督办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5月13日 09:45 京华时报
松花江流域环境违法案公布 80%的企业超标排污 本报讯 (记者 夏命群) 昨天,国家环保总局公布了松花江流域2007年第一批环境违法案件,决定对松花江流域的上海光明乳业公司等11家排污企业挂牌督办,从而拉开全面治理松花江流域水污染、让松花江休养生息的序幕。 3月20日至30日,环保总局对吉林、黑龙江两省松花江流域的110余家重点工业污染源进行了暗查,发现约80%的企业超标排污。为确保松花江流域的水环境安全,环保总局决定对严重超标的11家排污企业挂牌督办。环保总局相关负责人称,被挂牌督办的企业中既有屡罚不改的,也有诸如上海光明乳业公司等在内的知名公司。 据了解,黑龙江省佳木斯市上海光明乳业公司汤原分公司排放的废水COD浓度达902mg/L,超标10.3倍,远远高于国家规定标准,属于严重超标。其它公司存在着偷排污水、外排污水COD浓度超标等问题。 目前,环保总局已对上述环境违法企业下达了环境监察通知书,要求吉林、黑龙江两省有关政府和环保部门责令分别停产整改或关停,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国家环保总局将密切跟踪整改情况,督察处理结果。 -相关链接 11家违法排污企业名单 ○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的中化集团齐化公司 ○黑龙江省牡丹江镜泊湖啤酒有限公司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马利酵母有限公司 ○黑龙江省佳木斯市莲江口造纸厂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宾西牛业有限公司 ○黑龙江省佳木斯市上海光明乳业公司汤原分公司 ○吉林省吉林市吉林桦皮厂乡益民公司木糖醇厂 ○吉林省松原市松原吉安生化有限公司 ○吉林省长春市农安县南关糠醛厂 ○吉林省榆树市天裕酒精厂 ○吉林省磐石市吉林金秋农药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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