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支持Flash
|
|
|
山东提出辖区上市公司专项治理四点要求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5月11日 01:56 证券日报
□ 本报记者 林玫娟 昨日,山东证监局在潍坊召开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座谈会。山东证监局有关领导、潍坊市政府有关负责人、潍坊市8家上市公司及辖区其他地区11家上市公司的董事长、董事会秘书共40余人参加了会议。张慎峰局长出席会议并讲话。 为确保公司治理专项活动取得实效,张慎峰在会上提出四点要求:一是要统筹规划,周密安排。董事长要作为第一责任人,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在自查阶段要分解任务,落实到人,形成整体合力,共同推进。二是要突出重点,找准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整改提高。三是自查、评议、整改各阶段的工作都要认真落实,务求实效。四是分类监管,区别对待。山东证监局结合工作实际,把上市公司治理分为较好、一般、较差三个等级,实行上市公司治理分类监管。对列入不同等级的公司,在公司治理专项活动中将采取差别化的监管措施。 针对近期辖区上市公司出现的几个突出问题,张慎峰要求,一是要全面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二是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买卖股票必须遵守法律规定。三是严禁大股东侵占上市公司资金,坚决遏制违规对外担保行为,切实巩固清欠成果,建立防止占用的长效机制。四是严格执行新的会计准则。
【发表评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