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支持Flash
|
|
|
郑州城中村改造首创招标方式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5月10日 10:36 经济视点报
城中村改造招标是按照“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群众自愿”原则进行的,实现了村民、开发商、政府三方共赢。 □经济视点报记者 郭春江 “如果你们公司竞标成功,多长时间能保证村民拿到补偿款?” “我们的暖气集资费、天然气集资费能全免吗?” “你们的物业公司能招一些村民上班吗?” 5月10日上午,在郑州高新区石佛乡政府会议室,到场的3家开发商不停地被该乡瓦流村的17名村民和党员代表提问着。这是瓦流村首创的公开招标方式,在郑州城中村改造史上尚属首次。 据了解,瓦流村改造用地总面积约620亩,经政府批准可供开发商品房用地300亩,其交换条件是开发商为村建设20万平方米的房子,并承担相关的拆迁补偿费用。通过测算,为村民建设投资需要4亿元资金,开发商得到土地的价格在130万元/亩左右。 消息灵通人士透露,参与该村公开招开发商的企业原来有5家,最后只剩下对该地块意向强烈的郑州市永威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威)、河南物华实业有限公司和河南茂祥不动产有限公司3家。 瓦流村的做法具有积极意义。 过去,对城中村改造采取的方法大致有两大类。 第一类是由政府操纵的城市扩张,由政府把村民的土地全部收回,重新规划新的村庄,并建设新村进行回迁。对农民的耕地由政府通过新征,给百姓一定的土地出让金补偿,土地由政府变为建设用地后向社会公开拍卖用于城市的建设。为了解决农民失地后的吃饭问题,政府对土地补偿金采用分年分次逐步发放的办法,在农民的土地全部收回、土地款分完后怎么办,没有给村民一个明确的答复和出路,由此存在不安定因素。 第二类是开发商直接介入开发。这类开发主要是拆迁难、补偿难、居民生活安排难。城中村的现状建筑基本为近年新建之多,建造高度一般都在4~6层居多,容积率达5以上的很普遍,除了自己需求的外,其余70%的建筑面积都用于价格低廉的出租,这是城市村民失地后的主要经济来源和生活保障。有些开发商为了争取到开发所用的土地,事先给农民许下很多承诺。由于缺乏对开发资质、资金实力、开发信誉、开发业绩等方面的监管,老百姓对这方面的问题又不了解,往往造成时日后多样矛盾的出现。永威常务副总经理马水旺指出:“对于这种现象,政府不可盲目推崇和审批城中村的开发,应该成熟一个审批一个,开发一个推广一个,强化监管力度,完善开发机制,以点带面全面铺开,对于批过的项目,在限期内不能开工的,应该予以收回重新确定新的开发商,从而避免不安因素的产生。” 由于城中村改造涉及百姓的切身利益,加上村委会三年一改选,造成城中村改造管理成本的增加,严重的还影响到村两委班子的团结。采用瓦流村的村民当评委员、公开招商的形式,打破了过去由村领导一人说了算的弊端,让综合素质优良、产品质量高的企业参与开发,对城中村建设有较大促进作用。 2006年以来,郑州市加快了城中村改造步伐。在刚结束的第二届中部投资贸易博览会举行的“郑州市情说明暨项目签约仪式”上,郑州市共签约43个项目,其中10个项目都涉及城中村的改造。据统计,郑州被列入城中村改造的村子有133个,截至2006年年底,政府批准改造47个村组。在城市土地资源匮乏的情况下,城中村改造成了开发商争相猎取的对象。 “村民招标是按照‘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群众自愿’原则进行的,实现了村民、开发商、政府三方共赢。”石佛乡政府的一位官员表示。
【发表评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