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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财经

深圳慈善覆盖模式调查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5月08日 13:59 公益时报

  发达的慈善事业离不开经营理念,但不能够简单理解为供求关系,而是把慈善当作文化来经营。

  本报记者 赵冠军

  “好的,没问题!”

  2007年4月6日,吴慧燕在电话中对深圳市电视台主持人董超的“求救”做出了回应。

  身为副主任,吴慧燕担负着一份特殊的工作,既不代表官方、也不代表民间,同时不是企业,而是一个并没有行政框架的特殊机构——深圳市‘关爱行动’组委会办公室。

  当日,董超找吴慧燕,主要是为他所在栏目《第一现场》的采访对象申请医疗救助,吴慧燕同时身兼深圳市民政局发起的“劳务工关爱基金”评审委员。

  “我跟深圳市民政局的刘润华局长很熟悉,有什么难办的事情,都是直接去找他,他很支持。”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吴慧燕直言不讳。

  值得肯定的是,这个“劳务工关爱基金”,只是深圳市民政局为慈善事业与社会形成广泛互动、夯实慈善根基的三大主题项目之一,此外还包括“慈善教育计划”和“为老人服务系列慈善项目”。

  这一点,4月6日下午,本报记者在民政局得到证实。在刘润华局长看来,慈善是一种文化,其成功与否最重要的标准不是筹到多少钱,而是市民对慈善事业的参与程度,所以,深圳市民政局紧紧抓住学生、老人和劳务工这三个群体,慈善事业与社会形成广泛的互动,培养慈善意识,打造慈善城市。

  “慈善事业,首先是一种文化,它最核心的东西不是物质,哪怕我身无分文,我把半口饭分给别人,这就是一种慈善情怀。”在刘润华看来,搞慈善事业,最重要的是建立一种“多点联发”的社会动员机制,让尽可能多的市民参与到慈善事业中来。

  启动“慈善教育计划”

  3月14日,深圳市民政局和市慈善会在市救助站联合启动“深圳市慈善教育计划”,并挂牌成立了5个“慈善教育基地”。“这些基地已成为深圳市大中小学生奉献爱心的平台,让大中小学生在生动活泼的慈善活动中培养慈善意识。”市民政局办公室工作人员说。

  5个“慈善教育基地”有4个设在深圳市,包括市慈善会、市救助管理站、市社会福利中心和市社会捐助接收管理服务中心,还有一个设在深圳对口帮扶的河源市社会福利中心,他们结合各自的工作开展丰富多彩的慈善活动。

  记者了解到,5个“慈善教育基地”共设有15个慈善活动项目,其中市慈善会设慈善行、慈善一元捐、一元献爱心等3项活动;市救助站开展邀请高中以上学生假期参与护送流浪儿童返乡、鼓励学生向流浪儿童图书室捐赠图书等5项活动;市社会捐助接收管理服务中心则举办爱心捐献(如捐旧文具、书籍、校服),帮助将市民捐赠的物资护送到贫困山区等3项活动;市社会福利中心则举办让家庭参与使孤残儿童重返家庭和社会等4项活动。

  据介绍,慈善教育计划活动的一个显著特点就是考虑学生的承受能力,所有活动都安排在课余和假日举行,学生的捐赠和募捐标准为1元。

  事实上,15项慈善教育活动,学生可以根据自己的兴趣爱好自行选择参与。其中,“慈善行”是组织深圳的学生利用节假日到深圳对口帮扶的河源市看望贫困山区的孤寡老人和孤儿,每个参加者可从慈善会得到200元补助,孩子们基本不用承担活动费用即可参加献爱心活动,大大激发了全市学生的慈善热情,培养了慈善意识。

  此外,组织者还邀请高中以上学生参与护送流浪儿童返乡,将市民捐赠的物资护送到贫困山区,鼓励学生向流浪儿童图书室捐赠图书,与孤残儿童一起放风筝等。

  “今年安排200万元用于慈善教育,把深圳110万学生尽量调动起来,用多样化的慈善信息不断激活老师、家长和小孩的慈善意识,形成了一个整体的慈善氛围。”刘润华局长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调动起110万学生,就是调动起同样数量的家庭,那将是一张巨大的慈善之网。

  通过老人编制慈善网络

  “做公益慈善事业,还有很重要的一个方面,就是老人,许多人总是想由政府设立服务机构直接为老人提供服务。我认为,要把钱交由老人直接支配,让老人能够自主选择服务机构和服务项目,省去养机构、养人的费用,这样才能更好地满足老人的需要,更符合公益慈善的理念。”刘润华显得很自信。

  前不久,《深圳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实施方案》进行修改,4月13日,向市民征求意见。其中一个重要变化是,自请保姆也可申请居家养老了。公示的方案已经明确注明修改之处。

  记者注意到,重要修改有几项,首先是将补助的高龄老人定义为80岁以上,而原来是85岁,这意味着更多老人可以享受到这一服务,加上60岁以上的低保老人、城市三无老人、生活不能自理老人和重点优抚对象老人,符合条件的老人约占户籍老人的15%,补助标准是每人每月200-500元。

  据介绍,最重要的是,新方案增加了“老人可以用补助款用于聘请保姆”这一条。在审批程序上,领取补助聘请保姆的老人,每季度本人或亲友向户籍所在社区工作站进行申报认定(需携带保姆相关用工证明)。据了解,现行方案规定的居家养老服务只能由各类社会福利机构、社区健康服务中心和社区民间组织提供。

  基于这一变化,新方案把家政服务公司也纳入居家养老服务机构,老人们享受的服务因此将多样化。此外,方案还增加了“老人自愿申请”的原则。

  “申请的手续简单到身份的一次性确认,一个季度只需到社区工作站核查一次,甚至可以由亲友代劳。既要让老人得到帮助,又要让他们感觉有尊严。尽管为老服务并不是纯粹意义上的慈善事业,但完全可以用慈善的理念来做。慈善者,仁慈善良也。”刘润华说。

  “老有所乐计划”资助老人(包括非户籍老人)开展有益身心健康的社区文体活动,平均每个项目资助一万元,每月资助100个项目。

  “老有所学计划”资助老人(包括非户籍老人)学习,资助社区老年协会,每个协会每年1万元,用于购买供老人阅读的书报,资助老年教育机构,每个学员每年500元,弥补教育经费之不足。

  “临终关怀计划”资助临终老人1000元,用于购买身体护理和精神慰藉等服务,让老人走得安详和有尊严。

  “高龄独居老人关爱计划”为80岁以上的独居老人免费提供“亲情通”(家用无线求助系统),让老人随时随地与家人和服务机构保持联系,获得及时救助。

  “最重要的是建立起一种主要依靠社会力量提供公益慈善服务的制度和氛围。”刘润华认为。

  建立关爱劳务工的社会共识

  “活动开展的好与不好,不是我筹得多少钱,最主要的,是整个社会的参与度,包括两个方面,一个是施方,让社会广泛参与行善;另一个是受方,让更多困难者得到更好的救助。”按照刘润华的设想,如果试图建立整体覆盖式的慈善格局,对当前的深圳来讲,还有一个非常重要的群体,就是外来劳务工。

  “不管是做慈善,还是做民政,外来劳务工这个群体都不能忽视。”据刘润华介绍,深圳慈善事业的覆盖面正在积极向非户籍人口拓展,关爱劳务工成为全社会的共识。

  2005年深圳启动劳务工合作医疗,每月只需交4元,既保门诊又保住院,最高可报销6万元。

  2007年3月3日深圳市民政局和市慈善会成立“劳务工关爱基金”,为劳务工提供紧急医疗救助。为了提高公信力,该基金特别设立一个非官方的评审机制,评审小组成员全部由非官方人士担任。通过关爱劳务工,培养其“家园意识”,促进社会和谐。

  截止2007年4月28日,谢海儿等27名受助劳务工领到了5000元到2万元不等的资助金,资助总额共计375000元。资助金全部来自“劳务工关爱基金”。

  据市民政局负责人介绍,市民政局和市慈善会设立“劳务工关爱基金”的启动基金来源于福利彩票公益金提供的420万元。

  基金完全针对非深圳户籍劳务工设立。在救助项目上则着眼于拯救生命并与医疗救助直接挂钩,“劳务工关爱基金”每月拿出约50万元,视劳务工发生意外及疾病所涉及的费用多少给予资助。

  据刘润华介绍,救助对象由市(区)信访办、各区民政局、各媒体推荐,通过三类机深圳市公益慈善备忘录构进行初步审核并推荐。申请“劳务工关爱基金”需要符合三个条件,一是非深圳户籍,二是在深圳工作一年以上,三是实际发生的医疗费用达到5万元以上。

  刘润华说,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发现,申请救助的劳务工并不多,原因之一就是申请门槛太高。为了让基金的救助面扩大,使更多劳务工得到关爱,经该局、市慈善会和“劳务工关爱基金”评审委员会研究后决定,降低基金资助的申请门槛,将原先设定的5万元以上的医疗费用降低到2.5万元。此外,特别个案还可酌情破例给予资助,酌情权掌握在民间评审小组手中。

  深圳市公益慈善备忘录

  深圳市慈善会的龙头地位

  深圳市慈善会起步较晚(2004年11月正式成立),但起点较高。2006年7月27日召开市慈善会理事会,改选市政协主席李德成同志为会长,市长许宗衡同志出席会议并作了重要讲话。作为全市最大的综合性慈善组织,没有固守某一特定的服务群体,以开放的姿态吸纳各方精英联盟共襄善举,进而在推进慈善事业发展中起到龙头作用。

  深圳15万注册义工

  以丛飞为典范的居民志愿服务活动上升到民间组织形式和注册形式,1990年6月,由46名义工组成的“深圳市青少年义务社会工作者联合会”在民政局注册成立,成为中国内地第一个义工团体。到2006年底,深圳市拥有注册义工15万名,已建成市、区、街道和社区四级义工组织网络。每年的3月5日为“深圳义工节”。2005年7月1日,中国内地第一部规范义工工作的地方性法律《深圳市义工服务条例》出台。2006年4月丛飞去世,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广东省委书记张德江批示“丛飞是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的杰出典范”。

  “关爱行动”成深圳慈善名片

  2003年12月正式启动“关爱行动”,主题是“用爱拥抱每一天、用心感动每个人”,迄今已成功举办了四届,成为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和谐深圳的重要载体,成为全社会积极参与的民心工程。

  无偿献血100%满足临床用血

  从1993年开始,深圳推行无偿献血,在全国率先采用了与国际接轨的街头无偿献血模式。1995年9月,深圳市人大颁布了我国首部规范无偿献血的法规《深圳经济特区公民无偿献血及血液管理条例》,规定无偿献血者享有终生、无限量免费优先用血的权利,以立法激励善行,推动了无偿献血事业发展。1998年10月,深圳实现了无偿献血100%满足临床用血的历史性突破,彻底解决了深圳市的临床医疗用血来源,首开全国先河,此后至今的每年都是临床用血100%由无偿献血满足。

  形成灾情回应模式

  面对灾情,无论是本市的还是援助兄弟城市地区的,深圳市都能够高效运转动员机制,有效发挥新闻媒体宣传、导向作用,及时向灾区人民伸出援助之手、关爱之手。2006年仅深圳市慈善会就筹集善款1.9亿多元。

  有效对接社会救助政策

  市民政部门注重发挥慈善组织的积极性和专业性特长,给予政策引导、扶持和适当的福彩公益金财力支持,把自己定位在“合作互利”的平行角色,而不是行政命令,让其充分发挥“积极补充”、“拾遗补缺”的作用,取得很好的社会效果。

  项目开发带动慈善事业发展

  深圳市慈善救助项目有力支撑了慈善行为可持续发展,主要有四种表现形式:一是基金项目。主要是冠名基金,如南太电子(深圳)有限公司推出的“南太奖学金”(2000万元,每年支出400万元)。二是以专项救助为目的的募款援助。已连续三届的“雏鹰展翅”计划,共募集410万元,先后资助低保大学生929人次;“慈善一元捐·为贫困山区孩子献爱心活动”,已发动全市青少年学生捐款70多万元,加上社会捐款共250万元,在贵州和西藏建了10所“深圳青少年希望小学”;此外,还有“中信慈善卡”、“电信积分、分外有情”等慈善活动。三是大额捐赠援助项目。这类捐赠一般都是指定项目按年度捐款,如富士康集团公司捐款1000万元,用于儿童电子语言图画开发,捐款120万元用于白血病患者救治,捐款100万元用于建设西部省份希望小学。四是实物救助项目。近年来,深圳市各级民政部门和慈善机构积极响应民政部的号召,创办“慈善超市”和“慈善义卖场”,为缓解贫困群众的生活困难起到了积极的作用。目前深圳市创办的“慈善超市”已达7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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