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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税总局:中国税收收入已占财政收入95%左右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5月06日 20:23 新华网

  新华网北京5月6日电 (记者 江国成) 针对税收收入的用途和老百姓是否从中获得实惠的问题,国家税务总局副局长宋兰最近在接受中国政府网专访时表示,税收是国家参与国民收入分配最主要、最规范的形式,具有强制性、无偿性、固定性的特点。我国的税收收入已占到财政收入的95%左右,是财政收入最主要的来源。

  她说,国家运用税收筹集财政收入,通过预算安排,支持农村发展,用于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促进教育、科学、文化、卫生等社会事业的发展,用于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进行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和城市的公共建设以及国防建设,维护社会治安,用于政府的行政管理,开展外交活动,保证国家安全,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

  宋兰说:“这实际上就是老百姓得到的实惠。”从今年全国两会上温家宝总理的政府工作报告和

财政部的预算报告中,可以更直观地看出国家税收通过财政预算安排用于公共服务,解决民生问题,促进社会和谐的情况。

  据介绍,去年中央财政为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安排用于农业、农村和农民的各项支出3397亿元,比2005年增加了422亿元,增长14.2%;为支持教育事业发展,全国财政支出4752.7亿元,增长19.6%,其中中央财政支出536亿元,增长39.4%,各级财政安排农村的义务教育经费1840亿元;支持解决“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促进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全国财政安排医疗卫生支出1311.6亿元,增长了26.5%。

  宋兰强调,广大纳税人认真履行纳税义务,严格按照国家税收法律规定依法诚信纳税,这也是纳税人享有国家提供各项保障和服务权利的前提与基础。税务部门也将坚持聚财为国、执法为民的工作宗旨,优化纳税服务,创造公平竞争的税收环境,保障税收收入平稳增长,不断增强国家财政实力,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

和谐社会提供强大的财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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