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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13年累计查获进出口侵犯知识产权案件8000多起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5月02日 10:30 新华网
新华网北京5月2日电 (记者 张毅) 记者从海关总署获悉,自1994年中国海关实施知识产权保护以来,已经查获各类进出口侵犯知识产权货物的案件8000多起,案值近10亿元人民币,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以来,中国海关查获的侵权货物案件每年都以30%左右的幅度增长。 海关总署副署长龚正说,在其他部门及各地政府的大力支持下,海关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取得了丰硕成果。目前,中国海关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已经建立了完善的法律制度、形成了统一高效的执法体制,查获的进出口侵犯知识产权货物案件逐年增加,有力地打击了进出口侵权货物的违法行为,维护了口岸秩序,保障了中国对外贸易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 他介绍说,根据《海关法》及《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中国海关在进出口环节对受我国法律、行政法规保护的商标专用权、著作权及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专利权、奥林匹克标志专有权、世界博览会标志专用权实施保护。也就是说,进出口货物涉嫌侵犯上述知识产权的,海关有权依法予以扣留,经海关调查确实属于侵权的,海关有权对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给予行政处罚,处罚包括没收侵权货物和处一定金额的罚款。 据了解,对于个人邮递或者携带进出境的侵权货物,如果货物超过自用合理数量的,海关也予以没收。目前,有的违法分子为了逃避海关监管,通过邮递、快件等渠道以“蚂蚁搬家”的方式出口侵权货物,针对这一现象,海关总署于去年8月份开展了“重点打击利用邮递、快件渠道侵犯知识产权行为专项行动”,要求海关邮递、快件监管现场要加大对涉及知识产权出口货物、物品的查验力度,对出口申报品名为知名品牌的商品要100%开箱查验,要加强对邮递、快件渠道出境货物、物品的收件人或寄件人等情况的风险分析,重点打击以“蚂蚁搬家”、分散寄递等形式出口侵犯知识产权商品的违法行为,这次专项行动2006年年底已结束。专项行动期间,全国海关共查获邮递、快件侵权案件426起,案值232万元人民币,邮递、快件渠道出口侵权货物的现象得到了有效遏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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