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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再掀小煤矿关停大潮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5月01日 02:09 第一财经日报
年底之前确保关闭4000处煤矿,年生产能力在3万吨/年及以下的煤矿提请关闭,基本完成煤炭资源整合工作 宋蕾 煤矿资源整合今年有望完成,4000处煤矿将关门大吉,在自然风景名胜区、文物保护区、重要水源地、重要设施等区域内开采的煤矿均难逃此运。 近日,煤矿整顿关闭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召开第三次会议,发改委要求年底之前确保关闭4000处煤矿,再次强调年生产能力在3万吨/年及以下的煤矿提请关闭,基本完成煤炭资源整合工作。 本次关闭煤矿的标准在安全生产方面做了严格界定,发改委表示,3个月内2次或者2次以上发现有重大安全生产隐患,仍然组织生产的;1个月内3次或者3次以上发现未对井下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或者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的;擅自进行“三下”开采和在自然风景名胜区、文物保护区、重要水源地、重要设施等区域内开采的,都在关闭范围之内。 我国的小煤矿问题由来已久,根据最新统计,经过多轮关停整合,全国目前仍有2万多座煤矿。煤矿规模小、分布散、生产方式落后,小煤矿向来都是资源破坏与浪费、安全事故频发的代名词。 而今年一季度,煤矿安全事故同比有所上升,同时由于钢铁、水泥、有色等行业的高位运行,煤炭资源消耗量也在攀升,促使治理外的小煤窑再次扩张生产能力,小煤矿治理遭遇市场冲动和安全隐患两大压力。 具体的关闭工作中,将采取层层分解的方式。发改委要求确定的分省(区、市)2010年小煤矿数量控制目标,把开采条件复杂、生产系统不完善、技术装备水平低、资源储量小的煤矿作为进一步实施整顿关闭、资源整合的重点,把到2010年的小煤矿数量控制目标分解到各产煤市(县、区)。各产煤市(县、区)要进一步分解到各乡、镇。 对目前存在的30万吨/年及以下的所有小煤矿,都要有明确具体的分类处理意见和实施进度安排,确保实现到2010全国保留1万处小煤矿的目标。 据悉,在新批煤矿的准入规模上,“十一五”期间一律停止审批(核准)新建30万吨/年及以下的煤矿。对3万吨/年及以下的在建项目要立即停止施工。对于已经停建的3万吨/年及以下煤矿,具备资源整合条件的可纳入整合范围或进行扩能改造,否则必须提请关闭。 在关停小煤矿的同时,煤矿资源整合今年有望完成,发改委此次规定了分省的整合后煤矿最低规模标准。其中,山西、内蒙古、陕西不得低于30万吨/年;新疆、甘肃、青海、宁夏、北京、河北、东北及华东地区不得低于15万吨/年;西南和中南地区不得低于9万吨/年。 发改委表示,资源整合方案必须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一制定,报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在确保整合质量的前提下,加快进度,整合方案按程序批准、下达、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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