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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财经

为31亿元而战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29日 01:31 21世纪经济报道

  “这太离谱了,一纸通知就白白卷走我们一年180万美元的出口利润,也就是说我们TCL十多万台电视机出口挣的钱只够填补THC的加价成本。”TCL集团进出口部林小姐愤慨的说。

  近日,林小姐陆续收到来自各船运公司通知,5月15日起,运往中东、南亚、红海地区的货柜将提高THC(国际班轮运输码头作业费),“我们公司出口以大箱为主,每箱增加物流成本200美元,这样我们根本无法在这里继续生存下去,出口业务只能考虑搬到上海去了。”林小姐说。

  “我们正在努力阻止船运公司增收THC,并且争取取消THC这样一项违反我国国际海运条例的违法收费项目。”深圳国际贸易货主协会会长林东亮说。

  出口商:为31亿元而战

  4月13日,深圳招商局大厦会议室,一场紧急会议在此召开。会议由深圳市交通局、深圳市贸工局召集,深圳国际贸易货主协会、深圳三大港口集团齐齐与会。

  事由是4月初,几个国际班轮运价组织: IRA (亚洲区域外运价协议组织)、ISAA(非正式南亚运价协议组织)、IRSA(非正式红海运价协议组织)、IADA(亚洲区域内运价协议组织)日前致函中国外经贸企业协会,声明要向进出口加工和贸易货主增收THC。

  从华南四省区(广东、广西、海南、云南)港口出发运往中东、南亚、红海地区的货柜将提高THC的收费标准,每普通箱的THC费用将由原来370元人民币每小箱、560元人民币每大箱提高到141美元每小箱、269美元每大箱。6月1日起,运往东南亚近洋航线的THC价格也由原来的370元人民币每小箱、560元人民币每大箱提高到136美元每小箱、259美元每大箱。

  “码头作业费在性质上属于国际集装箱班轮运费的组成部分,THC原本就是违法收费项目,现在针对华南的加价行为,将直接加重珠三角出口货主的物流成本,如果我们不采取任何行动,那么一张传真就将收走深圳货主31亿人民币。”林东亮说。

  据中国外经贸企业协会统计,2006年全国港口吞吐量9113万TEU,共缴纳THC金额236亿元,排第一的上海港全年吞吐量2171万TEU,缴纳THC金额56亿元,而排名第二的深圳港吞吐量1846万TEU,却缴纳了THC115.8亿元。

  货主协会:THC属于违法收费

  THC是船运公司向货主(出口商)收取的码头接收出口货物、验货等服务手续费。1997年开始在深圳等地收取,之后逐步向全国扩展,到2002年在全国范围的所有港口都设有THC收费项目。

  中国外经贸企业协会副会长蔡家祥认为,码头作业费是国际集装箱班轮运费的组成部分,按国际惯例,集装箱班轮运费的范围是CY–CY(即始发港堆场至目的港堆场)之间的所有费用,1996年10月17日,交通部发布的"国际集装箱班轮运输运价报备制度实施办法"第六条明确:运价应按CY/CY条款报备。CY至CY之间的费用自然也包括了THC。

  我国交通部2002年规定,在中国港口收取码头作业的国际班轮运输经营者需通过运价协议组织报送有关材料,才能实施,否则将按照乱收费现象对班轮运输经营者进行处罚。

  2006年4月,交通部、

国家发改委、国家工商总局联合对THC展开调查,调查结论认为THC是国际集装箱班轮运费的组成部分。蔡家祥认为,这从法理上明确肯定THC不能从运费分离收取。

  据交通部水运司熊先生介绍,目前,水运司已经收到各国际班轮运价组织在华南加收THC的材料,交通部还在对该方案可行性进行调查,并没有报备。

  根据三部委调查机关认为,如中国货主不支付码头作业费,班轮公司扣发提单和货物的问题,属于运输合同的成立或者履行问题,应该由当事人通过司法等途径解决。

  “事实上,船运公司由于数量小,实力强,他们很容易联合起来,对货主协议加价,而出口商企业众多,且非常分散,单个出口企业根本无力与船运公司相抗衡。”林东亮说。

  据了解,目前在国内主宰出口远洋运输业务的船运公司一共约30多家,且每家企业都涵盖不同区域的航线,一旦这些企业联合起来,出口商并没有太多的选择空间。

  船运公司:THC属于国际惯例

  “其实这里面的根本原因在于FOB贸易规则。”马士基船运公司内部人士认为。

  此次几大班轮组织在收取THC提供依据时认为,THC报交通部备案了就可以收,在中国收THC已既成事实,有法律依据;THC与运费分开,装运港THC由卖方支付、目的港THC由买方支付是国际惯例,应由买卖双方商定由谁来支付THC。

  通常情况下,在CIF价格条款下,卖方支付始发港THC和海运费,买方支付目的港的THC;在FOB价格条款下,卖方负责支付始发港的THC,买方只负责支付装船后的海运费和目的港的THC。

  据了解,在深圳,有80%的出口都是在FOB条款下实施的,由于船公司由国外买家指定,卖家只需要找该船公司付费运货,船公司为了争夺市场,需要向买方让利,以底运价来降低贸易成本,而收取THC则是获得订单后为了弥补运输运费损失、提高利润的途径。

  “几乎所有船公司都不会向买方收取目的港的THC,因此,这些费用都转到始发港。”林东亮说。

  但是他认为,国际上所有国家(地区)的货主组织都强烈反对THC从运费分离。THC并非国际惯例,在欧、美港口,THC早已取消,只有在亚洲部分港口有此收费项目。

  按国际惯例,买卖双方商签贸易合同时,只能明确包括或者不包括运费的价格条款,如FOB、CIF等。如果是FOB就不包括运费, CIF则包括成本、运费和保险。买卖双方从来不用明确THC由谁付。根据FOB条款,买方要支付CY-CY的班轮运费,并不是支付货物装船后的海运费和目的港的TH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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