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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房地产整治行动被指时间短且欠缺力度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24日 15:10 《财经》杂志网络版
与中央八部委专项行动相比,广州新增市规划局、市物价局、市统计局三部门,但此次整治被指“时间短且欠缺力度” 【网络版专稿/《财经》杂志记者 季敏华】继上海、北京传出房地产整治行动以后,4月9日,广州市亦展开为期一个月的房地产整治行动。《财经》记者获悉,此次整治是在建设部、国土资源部、财政部等中央八部委4月初启动的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后,广州配合中央采取的具体行动。 过去三年中,广州市房价累计涨幅达60%,均价为7439元/平方米,民间对房价昂贵的质疑声一直不断。今年3月中旬,由建设部牵头的一个调研组先后奔赴广州、深圳,检查两地的房地产市场情况。此番在全国同期展开的调研,成了今年八部委专项行动的决策依据之一。 3月26日,广州市政府下发《关于加快住房和土地供应,加强住房管理,稳定住房价格若干问题的意见》(下称“广七条”),冀望通过增加土地供应、允许单位自建房、盘活存量土地、推进老城区改造等七条措施抑制房价高涨。 广州市房管局近日发布的《2007年3月广州市房地产市场分析》显示,广州十区一手住宅每平方米下跌700元。业内人士解释说,房价下跌的原因是3月成交量明显减少,市场存在观望情绪,而一部分资金被股市吸纳。相对来说,房价最低的花都地区增加了7万平方米成交量,受此影响,广州房价的均价被拉低。 4月9日启动的此次整治行动由广州市11个部门联合部署展开,整治的违规行为包括六个方面,即非法囤积土地、捂盘哄抬房价、擅改规划“货不对板”、未明码标价违规收费、未通过验收即交楼、抑制投机性购房需求等。 与中央政府的联合行动有所不同,参与此次整治的广州地方部门除了对应于中央的八部委,还增加了市规划局、市物价局、市统计局三部门。此外,广州房地产专项整治工作组下设五个小组,分别由市发改委、市建委、市国土房管局、市规划局、市地税局选派一名副局级以上领导带队,实施此次检查。逾期不改的地产企业将被依法处理。 根据广州市政府的工作计划,此次整治活动分两个阶段:4月9日至4月13日,工作组将检查列入范围的各房地产开发企业;4月16日至4月18日,对经检查验收不合格的企业提出整改处理意见,限期整改,逾期则依法处理。 不过,地产业界对整治行动反应平静。合富辉煌市场研究部首席分析师黎文江表示,广州此次专项调查是为了配合“广七条”实施的行动。“面对‘五一黄金周’,很多开发商还在卖余货,属于青黄不接的时期,”黎文江说,“通过禁止捂盘,把开发商的房源都挖出来增加供应量。” “中央八部委针对的是钱权交易,范围包括开发商和政府官员,但是广州的六项整治仅是对于开发商而言。”广州地产顾问韩世桐也认为,该市此次整治时间短且欠缺力度。 一个事实是,中央八部委此次公布的《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提到,“集中查办房地产领域涉及的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索贿受贿的违法违纪行为,依法惩处房地产企业、中介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行贿行为。” 在此背景下,上海、北京等地的房地产整治行动中均有官员“落马”。3月下旬,原上海市房管局副局长殷国元被立案调查;4月初,北京市海淀区区长周良洛被中央纪委带走。 但是,广州此次整治没有提到与此相似的内容。目前整治行动时日已过半,结果将在4月底公布于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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