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支持Flash
|
|
|
天津市拆迁补偿安置可货币补偿也可产权调换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24日 10:58 天津日报
本报讯 (记者 张新民) 和广大市民群众切身利益十分密切的《天津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规定》日前出台,将于今年5月1日起施行。拆迁户最为关心的拆迁安置问题,该《规定》做出明确规定,拆迁补偿安置的方式可以实行货币补偿,也可以实行房屋产权调换。 该《规定》明确,拆迁住宅房屋实行货币补偿的,货币补偿金额按照被拆迁房屋所处区位的新建普通商品房市场价格评估确定,具体实施办法由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规定。拆迁当事人有约定的,依照其约定。
【发表评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