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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财经

上海国资委七项机制规范国企收入分配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24日 10:10 国资委网站

  4月20日下午,上海市国资委召开规范企业收入分配工作会议,市国资委党委书记、主任杨国雄出席会议并讲话,党委副书记马新生主持会议。市国资委党政有关领导,出资监管单位党委书记、董事长,总裁,监事会主席、党建督察员,工会主席及有关部门负责人出席会议。光明食品、久事、百联等3家单位作了大会交流,电气、建工、纺织等3家单位作了大会书面交流。

  杨国雄同志在讲话中强调,规范国有企业收入分配是国有企业参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是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发展的必然要求,是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的必然要求,国有企业的各级领导要充分认识当前规范国有企业收入分配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杨国雄同志指出,要准确把握当前本市国有企业收入分配方面的总体情况。目前,各企业集团在规范收入分配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取得了初步成效。但总体上还存在一些矛盾,包括“三个不合理、三个不规范”,“三个不合理”是:收入结构分布不合理,低收入人群仍占一定比重,部分盈利企业的在岗职工收入没有增长,企业经营者与在岗普通职工的收入差距呈现扩大趋势。“三个不规范”是:有的企业收入分配秩序不透明,有的企业职工收入增长机制缺失,有的企业职工民主参与、民主管理力度不够。

  杨国雄同志提出,国资委作为政府特设直属机构,将把重点放在“依法、规范”上,从建立七个机制方面推动企业规范收入分配:1、完善职工收入增长机制。对于生产经营正常、经济效益稳步增长的企业,在岗一线职工的年收入增长幅度一般应不低于本市当年工资增长指导线;微利、亏损的企业,在不出现亏损或不增加亏损的前提下,应按指导线下线或物价增长幅度增加在岗一线职工收入;一些在岗职工收入长期未增加的企业,集团要督促其为职工增加收入,企业没有承受能力的,集团要通过统筹帮扶的办法予以解决。2、建立工资总量预算管理机制。进一步完善工资总量发放预算管理办法,在试点的基础上,覆盖到所有出资监管单位,针对不同特性的企业,分类、分层调节其工资增长水平。3、完善经营者业绩

考核机制
职工收入增长要和企业效益增长挂钩,经营者收入增长要和职工收入增长挂钩,职工收入不增长的,经营者收入不得增长。4、推进收入或工资集体协商机制。把是否建立收入或工资集体协商机制作为企业自主决定工资的先决条件。探索建立集团(行业)内主体工种的最低工资标准、各类人员工资增长办法、劳动定额管理等制度。5、完善困难职工帮困托底机制。一方面,企业要积极创造条件,帮助有就业能力、就业愿望的离岗职工重新上岗。另一方面,通过集团统筹确保困难职工的生活费能够按时足额领取,逐步提高他们的生活费标准。6、严格收入分配监督机制。建立出资人监督、企业内部监督、监事会监督和
审计
监督相结合的收入分配监督机制。各企业要建立规范的收入分配激励与约束机制,对违反收入分配政策的,按规定严肃查处。7、建立收入分配重大事项备案制度。各企业对重大收入分配事项应按有关规定标准执行,同时报市国资委及有关部门备案。

  马新生同志最后提出三点要求,一是各单位要按照杨国雄同志的讲话精神,学习兄弟单位好的做法,从规范收入分配制度入手,作一次自查对照,重点按照七项制度的要求,做好这项工作;二是市国资委职能处室要加强工作指导;三是要扩大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的覆盖面,进一步促进

和谐社会、和谐企业建设。各单位要把贯彻情况报市国资委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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