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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巨亏国企高管奖金过百万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24日 01:55 中华工商时报
完善大中型国企分配体制已是当务之急 新华社记者 葛如江 程士华 安徽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一高层管理人员彭炜近日因受贿、贪污上百万元被查处,并被法院数罪并罚,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1年6个月。彭炜原是集团公司控股企业安庆皖江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下称皖江公司)总经理。据调查,公司投产当年即亏损1亿多元,而彭炜从公司筹建到投产,却一直以各种名目领取名目繁多的各项奖金、福利113万多元。 尽管彭炜的被判刑主要是因为受贿、贪污,然而此案的审理却让另一个沉重的话题浮出水面:亏损国企的高管该不该拿奖金?拿多少?专家认为,完善大中型国有企业的分配体制已是当务之急。 皖江公司成立于1998年,工程于2005年5月建成并试运行发电,总投资24亿多元。彭炜于2000年9月被安徽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下派皖江公司任总经理。 据皖江公司董事会的一份会议纪要介绍,公司200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显示,试生产期不提折旧的年度净利润总额为负4796万元,提折旧的利润总额为负12014万元。也就是说,皖江公司这一年亏损已超过1.2亿元。 尽管公司亏损严重,企业高管的腰包却越来越鼓。据集团公司提供的《关于彭炜同志有关奖励的报告》显示,自2000年9月至2005年10月彭炜在公司任职期间,获得的相关津贴、加班费、奖励以及董事会对其2004年、2005年经营班子薪酬考核奖励、基建概算节余奖励等,合计113万多元(含税)。 据了解,原集团公司董事长张某目前已被有关部门立案调查,正因此,“拔出萝卜”后彭炜案暴露。集团公司一位知情人说,如果不是原董事长被查,皖江公司滥发奖金的事还要继续下去。 事实上,皖江公司所有的奖金发放都是由公司董事会确定的,董事会的组成人员是股东代表,而能源集团公司是最大的股东,其法人代表实际上也就是皖江公司的法人代表。如此一来,也就是说公司老总和管理层的收入就是自己说了算。董事会一纸决定就将滥发奖金合法化了。 国企老总和管理层该不该拿高奖金?安徽省国资委企业分配处江小祥处长说,随着市场经济的发育成熟,企业竞争加剧,也应该给国企老总和管理层一定的自主分配权,以调动管理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现在私企和外企的收入分配更加灵活,这些企业吸引人才最有力的办法就是高薪。 皖江公司人力资源部方庆主任说,公司投产后即亏损,是由政策和行情引起的,况且当年亏损也不代表公司年年亏损,2006年公司即盈利400万元。不能说,公司亏损了,企业管理层就不发奖金了,不能把奖金和企业效益画等号。 但也有专家持不同意见,不少专家认同,公司亏损依然滥发奖金,有慷国家之慨为公司员工牟利之嫌。中国人民大学社会学副教授郝大海认为,当前一些国有企业特别是垄断行业收入过高,而相对劳动密集型的民营、外资企业的工人收入过低,劳动权益得不到保障,因此收入分配差距过大造成分配不公,加剧了社会矛盾,不利于社会和谐。 据介绍,安徽省国资委对省属国有企业的薪酬监管制定了一套较为详细的管理办法,对企业负责人实行年度薪酬、职务消费和中长期激励管理,并细化了10多项考核指标,比如年度薪酬包括基本年薪、效益年薪和奖励等,并依据企业规模、企业业绩和新增净利润的大小来核定年薪多少。同时,对企业员工核定工资总额规模,并实行效益基础上的工资总额升降机制,企业内部工资与效益挂钩。(24B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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