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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财经

四部委联手检查境外国资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23日 11:19 中国产经新闻

  “统一政策、分级管理”

  本报记者 栾璐报道

  近日,《中国产经新闻》记者了解到,财政部、国资委、商务部、国家外管局等部委将联合对数千亿元海外国有资产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同时,目前国务院也已为境外国有资产监管定调,其总的要求就是:“统一政策、分级管理”。

  据商务部提供的资料显示,截至2006年年底,中国企业累计对外直接投资(非金融类)达到733.3亿美元,设立境外中资企业万余家。其中,中央驻外企业和中央企业所属二级以上驻外子企业近1000户,投资额占境外总投资的35%中央管理的企业拥有境外投资存量的83.7%。有预测认为,境外国资控制的资产应在万亿以上,其中国有企业是主导力量。

  而据《中国产经新闻》记者了解,目前我国还没有一个专门的权威性管理机构和统一的管理制度对境外企业的投资、经营、产权和外派干部进行统一管理。有权威人士认为,如果没有一个部门可以准确掌握境外企业国有资产的实际存量,势必会导致企业家底不清,从而造成企业产权管理的混乱。因此,对海外国有资产的全面检查已迫在眉睫。

  据悉,此次登记检查分两个层次,一是中央层面,其范围有:国务院批准设立的、财务关系直接隶属于财政部的境外一级企业。

  国务院批准设立的全国性公司直属的境外机构;国务院授权部门批准,由国务院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事业单位及全国性社会团体设立的直属公司、企业;专业银行总行、保险总公司、国家级非银行金融机构在境外设立的机构。

  二是地方层面。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负责本地直属企业、事业单位等海外国资的登记检查工作。据国资委有关人士介绍,境外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包括驻外使、领馆、文化代表处、商务处,新华社派驻境外的分社等。

  此次登记检查的内容主要有4项:一是是否按规定申办境外国有资产开办产权登记、变动产权登记;二是境外国有资产的增减变动情况及其审批手续是否完备;三是境外国有资产的安全、保值增值情况;四是境外国有资产的合法权益是否受到侵害。

  对于此次检查,国资委相关人士表示,不久前,相关方面已经要求加强境外国有资产监管,健全评价考核监管体系,建立项目安全风险评估和成本核算制度,实现资产保值增值。而目前国务院也已为境外国有资产监管定调,其总的要求就是,“统一政策、分级管理”。

  据介绍,“统一政策”,是指境外国有资产由国务院作为国有资产的所有者统一行使所有权,国务院制定或授权有关部门制定境外国有资产管理的统一政策和法规。“分级管理”,是指境外国有资产的管理权,可在各级政府和部门之间进行分工,而这不是所有权的分割,而是管理权的分工。

  该人士还表示,境外国资登记检查将于8月底结束。在此基础上,《境外企业国有产权管理办法》、《境外国有资产审计监督管理办法》等法规也将在今年适当时候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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