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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政策倾斜户籍大中专生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23日 10:27 深圳商报
【本报讯】市人事部门目前正在草拟促进深圳生源大中专毕业生充分就业的《征求意见稿》,拟从政策上对户籍大中专毕业生进行倾斜。 据了解,草拟中《征求意见稿》,对在深圳从事个体经营的深圳生源毕业生,除国家限制的行业外,3年内可免交登记类、管理类和证照类行政事业性收费。对有贷款需求的提供小额贷款担保或者贴息补贴。 市内各企业在申报年度人才引进和接收计划时,面向深圳生源毕业生的比例不得低于10%。在我市公务员、职员、雇员招考中,会适当向深圳生源毕业生倾斜。机关、事业单位新增从事内部工勤辅助工作的普通雇员岗位、社区工作站新增工作岗位,面向深圳生源毕业生招聘的不得低于50%。机关、事业单位新增公务员、职员、雇员岗位,面向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验的深圳生源毕业生(包括报考特种专业岗位),招考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 《征求意见稿》中最引人注目的是,提议市财政建立专项资金,首期投入8000万,用于支付深圳生源毕业生的就业扶持、培训、见习、推介等方面的补贴、自主创业贷款补贴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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