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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股力量抗争三峡旅游垄断 湖北将商讨破解对策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22日 14:14 经济观察报
本报特约记者 项俊平 宜昌、武汉报道 反三峡旅游垄断的争论,在 “五一”黄金周到来之前形成高潮。 本报获悉,5月初,湖北省政府将在宜昌召开三峡旅游发展专题办公会,审核由国家发改委“国土开发与地区经济研究所”所属的“旅游经济研究与规划中心”对库坝区旅游所作的《将三峡坝库区建成世界一流、国内顶级的旅游观光休闲度假胜地控制规划》。 三峡库坝区旅游资源整合终于要踏上“破冰之旅”。 垄断三峡游 “风情园的经营现在很糟糕,最终可能被三峡旅游公司兼并。”4月19日,宜昌锦绣三峡旅游有限公司总经理许龙在电话中向记者说。 2003年,在离三峡游中心地区仅两分钟路程的地方,许龙兴建了三峡风情园。 同年,中国三峡总公司、深圳华侨城控股有限公司、宜昌市政府合资组建“三峡旅游发展公司”,几乎囊括了旅游业从上游到下游的全部业务。 许龙介绍:“高峰时,风情园一天可以接待800多名客人。而且当时进出三峡坝区并没有这么严格,凭介绍信就可以带游客进来”。 “三峡旅游公司”与其它旅游公司也还保持着友好的往来关系。 但后来,双方摩擦不断。2006年3月,三峡大坝门票涨价,由2003年的32元,涨至105元。此后,双方矛盾不断升级。 2006年10月1日,新世纪国旅按照正常程序,到茅坪接待64人(瑞士、英国、芬兰)团队,当车行至六闸首准备换取景区观光证时,被六闸首检查站拦下,并拒绝办理一切手续,外宾被滞留1小时40分钟。 从去年开始,三峡旅游公司还企图垄断重庆-宜昌下水游船业务,要求宜昌所有旅行社的下水团队必须转交给他们接待,否则不给办理坝区通行证。宜昌已有近20家旅行社将此事投诉到旅游局。有的旅行社干脆放弃了重庆-宜昌的游船接待业务。现在,从重庆下水的游客在港口转车,只能坐三峡旅游公司的车,每车1600元。而此前其他公司的车辆只要1000元。 事实上,三峡旅游是靠一条专用公路和坝区道路实现垄断的。 据了解,为了保证三峡大坝施工安全,三峡专用公路和坝区道路从1997年7月1日起对外封闭运行。 但这种封闭管理却逐渐演变成三峡旅游公司垄断道路运输和三峡大坝旅游强行收费的“专用公路”,对所有进入坝、库区的各类旅游车辆每人收费105元,然后发给通行证。而办证机关,居然是三峡旅游下属的大三峡旅行社。 法律专家指出,三峡坝区旅游收费不合法。据了解,三峡坝区红线内所有土地均属国家无偿划拨给三峡开发总公司用于三峡工程建设的临时施工用地,目前由多元投资组成的三峡旅游公司在未经政府部门依法审批的情况下,擅自改变划拨土地的使用性质,投资兴建三峡截流纪念旅游主题公园和坛子岭旅游商业设施等,这些设施在投资关系上属借体孵卵,在法律关系上严重违反了土管法关于商业用地有偿出让的规定。因此,长江三峡旅游公司在三峡坝区进行高额收费没有法律依据。 由于掌控了大坝区域的旅游开发和经营权,三峡旅游公司迅速成为宜昌市所有旅行社、风景区和运输公司最可怕的对手和行业 “巨人”。2006年,三峡旅游公司接待游客118万人次,旅游收入超过2亿元。 四股力量反垄断 2006年11月1日,“反三峡旅游垄断联盟”成立,呼吁打破三峡道路封锁和旅游垄断,纠正三峡旅游公司的土地违法行为,维护三峡地区土地市场的经济秩序和法律秩序。 该联盟的倡议,很快得到宜昌新世纪国旅、锦绣三峡、阳光旅行、鹏程运输、中堡岛旅游等几家深受垄断所害的旅行社的积极响应。 “我们希望能在票价优惠、道路通行等方面,跟三峡旅游公司享受平等的待遇。”宜昌新世纪国旅联系人梅龙说。 随即,民间和业界发出的呼声,得到全国人大代表的支持。 今年3月初,全国人大代表彭富春等多位代表委员在“两会”上质疑三峡旅游垄断。 3月16日,由北京大学的反垄断法专家盛杰民教授发起,联合12位经济法学界知名学者,署名向国务院领导上书。 信中提到,在当今全球经济一体化的时代,为吸引游客发展经济,很多国家连国界的概念都淡化了。三峡旅游公司为了极少数人的利益,对本是无国界的旅游和交通运输产业,采取截然相反的做法,仍然利用三峡专用公路封闭管理,强行收费,垄断经营道路运输和三峡大坝旅游,违反了国家法律法规,严重影响了三峡区域社会经济发展,并导致了坝区周边产业生态环境严重恶化。特此建议:开放三峡对外公路和实行三峡大坝免费参观。 4月10日,国务院信访办回复,“信件已转交到温家宝总理处。”独家经营之辩 “我们是独家经营,不是垄断。”针对外界纷纷扬扬的“垄断”指责,三峡旅游公司市场部经理助理徐挺公开表示。 宜昌市旅游主管部门有关人士也认为,“三峡旅游市场不存在垄断。目前坝区旅游市场出现了一些矛盾,根源在于不同的利益诉求,导致缺乏统一的规划和良好的竞争与合作关系。” “我不认同这一观点。”许龙愤愤不平地说。 据了解,独家经营,在法律上是一个中性概念。在我国,只有烟草、食用盐等行业通过国家授权,取得了合法的独家经营资格。 武汉大学法学副教授孙晋告诉记者:“三峡旅游本来就是一个竞争性的市场,在三峡旅游没成立之前,市场就存在并呈现自由竞争的态势。三峡旅游在没有国家授权的情况下,自认为是独家经营,而不是垄断,是一件很不严肃的事情。” 孙晋认为 ,三峡总公司尽管享有国务院授予的一定的市场权力,但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将专用公路的专营权给予三峡旅游公司,后者通过垄断专用公路经营权拥有垄断的市场地位。“致使用国有资产建成的公用设施,成了一个集团寻租、谋利的工具。” “那么,三峡旅游究竟算不算垄断呢”,孙晋认为,一是看它是否存在瓶颈垄断,二看它是否剥削性滥用。前一种形式是拥有市场支配地位的企业,将竞争对手逐出市场,利用其掌握的瓶颈性质的基础设施和网络,来控制其它同业竞争者的经营活动;后一种则是向包括供应者、顾客、游客等最终消费者在内的交易相对方索取不合理的垄断高价。 孙晋认为,三峡旅游不是独家经营,而是典型的垄断。 拷贝伊泰普 三峡工程总投资1800亿元,相当于目前每个中国人平均为它投入近65元人民币。因此,12名学者认为:三峡大坝建成后作为人造景观应免费对游客开放,“而不应该收取全国人民105元的高额参观门票费。” 三峡旅游公司某高层则认为,长城、故宫都要收费,三峡大坝当然也应当收费。 “长城和故宫等游览收费不是三峡大坝旅游收费的参照依据”,有人士指出。 据2002年10月28日由全国人大通过的《文物保护法》第一条规定,长城和故宫属国家的文物古迹;第十条规定:国有博物馆、纪念馆、文物保护单位等的事业性收入,专门用于文物保护。 而三峡大坝参观收费,是以盈利为目的的企业经营行为,显然不具备可比性。 “美国连白宫和国会山都向游客免费开放,三峡大坝为什么不能免费参观?”孙晋质疑。 桂慧樵认为,世界著名的巴西伊泰普水电站通过免费参观的方式,吸引游客到大坝所在区域旅游,发展当地经济的做法,值得三峡借鉴学习。 据介绍,伊泰普电站的水电博物馆、工程电影院以及大坝电站参观实行全部免费,就连给游客提供的观光豪华大巴也是完全免费的。这种做法,使得自身拥有瀑布旅游资源的临坝城市伊瓜苏由一个原来只有3万多人的偏远边陲小镇,发展成为人口达到25万的世界著名旅游城市。每年接待游客700多万人次,其中绝大部分是国外游客,每年旅游收入约合人民币80多亿元。 日前,三峡总公司公开承诺,在2008年底三峡工程竣工后,将向社会车辆全面开放三峡专用公路。但目前,专用公路仍将实行封闭管理。 三峡旅游公司垄断经营道路运输和三峡大坝旅游,违反了国家法律法规,严重影响了三峡区域社会经济发展。 来源:经济观察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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