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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上市公司整体治理水平有所提升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21日 17:47 新华网

  新华网北京4月21日电 (记者 周文林) 一项通过对上海、深圳和香港等地上市公司进行的调查发现,中国上市公司整体治理水平在过去一年有所上升,法律政策环境和股权分置改革对上市公司治理的改善有明显的促进作用。

  由业内知名的独立风险咨询及内部审计服务企业甫瀚公司联合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经济与政治研究所、国家行政学院领导人员考试测评研究中心近日发布了2007年度中国上市公司100强公司治理评价报告。报告选择了上海、深圳和香港等地按市值排名前100位的上市公司进行了分析,这些公司覆盖了金融、交通、电力和运输物流等29个行业。研究发现,2007年度所有样本的公司治理仍处于中等水平,上市公司在“信息披露和透明度”方面做得较好,平均得分为77.21,然后依次是“平等对待股东”(68.8)“监事会的责任”(60.05)“股东权利”(58.39)和“董事会的责任”(56.04),而“股东权利”的得分与以往相比有所上升,是一个积极的变化。

  2005年5月启动的

股权分置改革对国有控股上市公司的治理机制产生的影响已经初步显现,绝大部分上市公司在最近的1-2年内建立了投资者关系部,由董事会秘书直接负责投资者关系。在上市公司100强中,有72家公司在网页上设立了投资者关系专栏,公布公司章程、年报、公司公告等各种信息。

  但综合来看,上市公司在公司治理实际行为上的改进小于法律规范方面的进步。这表明将高标准的公司治理法规和原则落实到实际行为,中国上市公司可能还需要一段相当长时间的学习、适应与调整过程。未来几年之内,改进公司治理的关键环节在于执行、落实和推广,而不是法规和原则规定上的进一步提高标准。

  报告认为,令人乐观的改变在于中国上市公司的公司治理水平的提升逐渐摆脱完全迫于监管压力,市场力量和企业自主性的力量开始在提升中国公司治理水平上发挥作用。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经济与政治研究所公司治理研究中心主任鲁桐研究员说:“从过去被动地改变,到现在开始主动改善,中国

资本市场出现的这些变化表明上市公司的公司治理水平正在朝积极的方向发展。”

  甫瀚公司大中华区总裁刘建新认为,2006年是中国资本市场上风云激荡的一年,数十项新修订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股权分置改革的基本完成,推动着中国上市公司向国际公司治理水平看齐。但评价报告同时也显示,未来中国公司治理的关键在于执行,只有通过有效的执行,才能将制度的进步具体表现出来,从而真正实现中国公司治理水平的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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