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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资家电品牌2006年惨淡回忆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20日 01:27 信息时报
曾祥萍 时报记者 曾祥萍 回顾2006年,仅一年间外资家电在华就出现种种质量问题,其中不乏一些知名国际品牌,如索尼、夏普、LG。它们一次又一次地打破自己赖以生存的诚信环境。水能载舟,亦能覆舟。在不断失去广大消费者诚信基础的同时,试问厂商,你又能逍遥多久? 2006年2月 索尼液晶惊现“软件门” 2月9日,索尼在其官方网站上发布公告,宣布旗下5款液晶电视出现软件故障,需要进行升级服务;10日,该公告发布在《中国消费者报》。11日,有媒体发出报道,家电零售企业把索尼五款液晶电视从渠道撤柜。 据了解,这5款液晶的问题是在特定范围内的液晶背投电视及液晶电视的软件中存在一个计时错误,该错误会导致相关型号电视在待机及累计工作约1200小时后,出现不能正常开关机的现象。据估计,这些“问题彩电”在中国市场约销售了17923台。 索尼是在自身的测试中发现问题,并且没有客户投诉情况下主动发布公告的,但外界舆论关注的方向已经不是索尼所能控制,外界纷纷把矛头对准索尼,要求召回1.7万台软件出问题液晶电视成为舆论主流。 2006年4月 史密斯遭遇“假专利”质疑 2005年3月起,A.O史密斯开始宣传其金圭技术,到2006年5月,他们的宣传彩页上标注的金圭专利号一直是:(USA)09/686,288,然而这个沿用了一年多的号码却在2006年5月中下旬被A.O史密斯改成了US2003/0082306A1,2070368,2039178,2004632,6月份又再一次被改成US6,303,183B1,同时“金圭专利号”也被改为“美国专利号”。 据了解,即便是在美国获得一项专利至少需要一年半的时间,而史密斯在5月份更改的专利号中,新的四个号码其中三个专利号是1937年前申请的,不论是在国内还是国外,专利有效期都为20年。也就是说,其中三个1937年前申请的专利号已经过了有效期,剩下的一个是过了公示期却并没有成为专利的号码。 为此各方质疑:不是假专利,为什么要一个月换三次宣传单页? 2006年9月 夏普“台湾屏”风波 全球最大的液晶电视专业厂家日本夏普一直宣称,其在全球销售的液晶电视均“100%使用自产高端面板”。但2006年9月底,国内媒体爆出夏普在中国销售的部分液晶电视并非自产,而是偷梁换柱采用了价廉的台湾屏,涉嫌虚假宣传。 “台湾屏”风波使夏普深陷“诚信泥沼”,在三星、索尼、东芝纷纷坦承并详细告诉记者自己哪部分产品采用了台湾屏的背景下,唯独夏普一家还在苦苦诡辩,声称自己还是夏普屏,就算是台湾或其他地方生产,也还是夏普屏。 不仅如此,目前夏普还拒绝在卖场对其屏原产地进行“明示”,并继续在卖场千篇一律宣示“采用原装夏普屏”或“日本龟山屏”。面对国内媒体的拷问依然坚称,采购的台湾屏是按照夏普ASV液晶面板技术制作的,质量不会出现问题。 孰是孰非?中国消费者协会判定,夏普此举侵犯了消费者知情权,涉嫌违法。 2006年11月 索尼再添8款问题相机 索尼在11月24日宣布又有8款数码相机出现质量问题。这是索尼公司一年内第二次承认其数码相机存在质量问题。 这8款数码相机出现的问题与去年10月索尼召回的产品相同,都是在数码相机处于拍照或是拍摄状态下,其液晶显示屏或电子取景器会出现图像扭曲或无图像的情况。索尼表示,数码相机出现这些问题是因CCD传感器(成像元器件)存在设计缺陷,公司将为上述追加型号中出现前述故障现象的产品,提供一次的CCD免费更换服务,自公告之日起5年内有效。 从公布的型号看,大部分型号为2004~2005年的主力机型,其中T系列3款相机曾被认为是索尼在轻薄时尚数码相机领域的代表作,估计召回数量不少。 2006年10月 LG“翻新门” 10月27日,一个名为“揭批LG联盟”的组织在某家电网站撰文,要“揭发”韩国LG电子在中国的种种恶行。 该组织负责人表示,LG电子从1998年开始,在长达8年的时间内,一直在全国范围内进行秘密的、大规模的小作坊式翻修。这些在小作坊拼装出来的LG产品包括等离子电视、液晶显示器、空调、微波炉等等,涵盖了LG在华销售的大部分产品。该负责人还在该家电网站上展示出LG在华进行小作坊式翻修的部分照片。 媒体致电LG电子中国有限公司询问有关翻新厂事宜时,LG电子品牌管理部一负责人向记者表示,“已看到网络发布的消息,不可信。LG公司正在进行调查。”然后告诉记者等公司有调查结果才能向媒体进行通报。 直至三个月以后,即2007年1月,LG电子发出声明,称对当事人提供不实信息的行为保留采取法律行动的权利,声明也承认:“LG电子过去确实通过特约维修站,更换了部分产品的外包装,有些作业是在环境不是很理想的情况下完成的,作为一家有社会责任感的企业,我们承认,我们在管理上是有责任的。” 2007年3月 伊莱克斯遭遇“专利门” 伊莱克斯灶具在其主打产品宣传册上称,燃烧效率比普通灶具提高10%到24%之间。而最近全面上市的帅康“中国火”灶具节能最多超出国标10%,已经是行业节能的新高地,因此,伊莱克斯的宣传引起了帅康的关注。帅康在对伊莱克斯的“名厨”产品解剖后发现,其节能并没过人之处,更惊人的却是在其风门设置采用了帅康的专利设计。 2006年6月27日,帅康向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帅康公司于2002年3月6日被国家知识产权局授予专利权,专利号为ZL01220334.3的“燃气灶风门调节装置”,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被伊莱克斯(中国)公司大量生产、销售使用了该专利技术的灶具,已构成专利侵权。 一审判定伊莱克斯败诉,终审时,双方达成了庭外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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